✣ 俄巴底亚书21 国度的收复

旧约先知书除了记载耶和华对以色列和犹大的默示外,还有大量的篇幅是传给外邦国家的信息(赛13-27; 耶46-51; 结25-32; 俄; 拿; 鸿),一方面是因为外邦国家的兴衰与以色列的命运息息相关,另一方面是因为外邦国家同以色列一样,也在神的拯救计划之中(创12:1-3)。旧约圣经的三本小先知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和那鸿书,是专门针对外邦国家所写的。先知书中对邦国家的审判信息并不少见,但俄巴底亚书中对以东的审判有着特别的意义,因为以东不是一个普通的外邦国家,而是与以色列有着特殊的关系:以东的祖先以扫与以色列的祖先雅各是兄弟(10; 创36:1)。因此,耶和华对以东的审判至少有三方面的意义:一是代表耶和华对列国的审判,二是代表耶和华对罪恶的审判,三是代表耶和华对国度的收复。
一方面,以东作为以色列周围列国的一员,它的骄傲代表了列国的骄傲(2-4; 赛14:13-15),而以东遭报复的命运也代表了列国遭审判的命运(15-16)。另一方面,以东作为以色列的兄弟,它对以色列犯罪的性质和后果与列国不同:耶和华给以东定罪的原因,在于他对兄弟雅各施行强暴(10),并且在雅各遭患难的时候袖手旁观(11)、幸灾乐祸(12),甚至趁火打劫(13)、赶尽杀绝(14),因此耶和华要让以东遭受羞辱,永被剪除(10)。以东对以色列的犯罪与该隐对亚伯的犯罪有相似之处(创4:1-16):都是哥哥迫害弟弟,都是神不喜悦的人迫害神所喜悦的人。因此,以东的罪也代表了人性的罪,耶和华对以东的审判也是在宣告对罪恶的审判。
以东除了是列国的一员、是以色列的兄弟之外,还有第三重身份,就是代表没有被神拣选、被神所恨恶的属世界、属血气的一方(创25:23; 玛1:3; 罗9:13; 来12:16)。同样是犯罪受审判,雅各与以扫最终的命运却不一样:雅各的余民要复兴(17),以扫却没有生还的人(18);拯救者要登锡安山,却要审判以扫山(21)。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神拣选了雅各,而没有拣选以扫。旧约圣经中常常用两兄弟的不同命运来突出神的拣选,除了雅各和以扫以外,还有以撒与以实玛利(创17:19-21; 加4:23),亚伯和该隐(创4:4; 来11:4)。旧约中神的拣选看似通过血统,但新约启示我们,人的称义实则是因着信心(罗4:9-12),民族、血统、地域已不再重要。如今,以东早已从世界地图上消失,但神的国度也不再是地上的耶路撒冷,而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加4:22-26);被神拣选的子民也不再是受割礼的以色列人,而是所有信基督的人(彼前2:6-10)。
认识到以东的三重身份,就能知道国度归于耶和华的真正含义(21):耶和华要审判列国,让世上的君王不再掌权;耶和华要除掉人的罪,让罪恶不再掌权;耶和华要带来新的国度,在他所拣选的子民身上永远作王掌权(罗5:17)!
文 / 周元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