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弥迦书3:5-12 失败的领袖

一个民族有怎样的领袖,就会有怎样的人民,以色列的堕落与领袖的败坏有着直接的关系。弥迦书在指控以色列犯罪时特别强调了领袖的罪,就是人民的官长、祭司和先知所犯的罪。这些领袖的罪主要分为两大类:神学的错误和道德的败坏。
以色列的领袖在神学上是错误。他们认为耶和华是赐福的神,不会让祸患临到他的子民身上(2:6-7),不管人民做了什么,都可以向耶和华寻求保护(3:11);他们把说虚假预言的人当作先知(2:11),而拒绝说责备之话的真先知 (2:6; 3:8),因此耶和华没有默示给这些假先知,为了使他们抱愧蒙羞(3:6-7);他们不知道耶和华真正想要的是什么(6:8; 申10:12-13; 撒上15:22),而试图用虚伪的宗教仪式取悦神、遮掩罪过(6:6-7);他们不明白申命记中所讲的蒙福和咒诅的条件(申28),不理解耶和华的话只对行事正直的人有益处(2:7b),也不愿相信自己已经大难临头(1:3-2:5; 3:12)。
以色列的领袖在道德上是败坏的。首领和官长们恨恶良善、喜爱邪恶、屈枉正直、欺压百姓、流人血、行诡诈、施强暴、无恶不作、罪行累累(2:2-9; 3:1-3; 3:9-10; 6:9-12; 7:2-3);以色列的先知和祭司也都是为俸禄而教导,为银子说默示,为食物而攻击人(3:5,11)。因为这些领袖犯罪的缘故,耶路撒冷必定要遭受耶和华的审判(3:12)。
以色列领袖的败坏使得以色列走向覆灭,也使得他们最终被神所弃绝(可12:1-9)。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今我们在跟从什么样的属灵领袖?保罗在提多书中对如何设立教会的监督有明确的指示:第一是品行上无可指责(多1:7-8),第二是真理上纯正坚固(多1:9)。因此,一个合格的属灵领袖至少要具备两方面的条件:被会众认可的道德品行和真理装备。这两方面并不是个人得救的必要条件,但绝对是作属灵领袖的前提要求,因为领袖的教导和见证会影响许多人的生命,而领袖将来也要受到更严厉的审判(雅3:1)。
当代教会属灵领袖的状况面临着许多挑战。一方面,一些不合圣经的神学思想在腐蚀教会,一个典型例子就是成功神学。成功神学认为人身体的健康和属世的成功是信心带来的必然结果,是神救恩的一部分,这显然是对圣经的断章取义和错谬解读。另一方面,许多能够教导纯正真理的属灵领袖面临着道德危机,例如陷入色情、金钱、权利等方面的试探。
虽然不是每个信徒都会成为教会的领袖,但是每个门徒都必定是培养门徒的人(太28:19),他/她一生的信仰生活会影响到许多人的生命。因此,神对属灵领袖在品行和真理两方面的要求,也是神对每一个信徒的要求,正如保罗为信徒所作的祷告:“ 我所祷告的,是要你们的爱心,在充足的知识和各样的见识上,多而又多, 使你们可以辨别是非,成为真诚无可指摘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公义的果子,使 神得着荣耀和赞美。”(腓1:9-11)
文 / 周元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