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记 30:19 生死抉择

申命记是耶和华与以色列人所立的类似古代宗主国与附属国之间的契约。这份契约以救恩为背景(1-3),以律法为条款(5:7-26:19),以天地为见证(30:19),以祸福为回报(27:9-30:20)。在契约的最后,摩西代表耶和华向以色列人发出了最后的呼吁:”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们作证,我把生与死,福与祸,都摆在你面前了;所以你要选择生命,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可以活着。”(30:19)
以色列人所面临的是生死抉择。他们的生死抉择是显明的:奥秘的事是属于耶和华,只有显露的事是永远属于他们和他们子孙的(29:29)。显露的事就是律法上的一切话,包括耶和华在何烈山(即西奈山)与第一代以色列人所立的约(出19-24),包括耶和华在摩押地与第二代以色列人所立的约(29:1),也包括以色列人遵守诫命的祝福和违背诫命的咒诅(28-29)。这些显明的事让以色列人对自己的选择所造成后果无可推诿。
以色列人的生死抉择也是容易的:耶和华的诫命不是要到天上或海外去寻找,而是耶和华白白赐给人的,人只需要在口里传讲、心里遵行(30:11-14),就可以存活。此处的生死抉择也预表着耶稣的救恩,正如保罗在论到因信称义时所说的:神的救恩不是要上到天上、下到阴间去获取,而是基督从天上下来、从死里上来、白白地赐给人;人只需要口里承认耶稣是主,心里相信神使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10:6-10)。
以色列人的生死抉择更是必须的:他们必须在生死之间做出选择,没有中间选项——要么敬拜事奉耶和华、得着生命,要么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别的神、以致灭亡(30:16-18)。
在如今的新约时代,对于非信徒而言,生死抉择是显明的(约3:3),也是容易的(罗10:6-10),更是必须的(约3:18);对于信徒而言,生死抉择是显明的(可8:34-38),也是容易的(约一5:3),更是必须的(加6:8)。摩西在临死前给以色列人清楚地陈明了生与死、福与祸的抉择——爱耶和华你的神,或是敬拜和事奉别神。以色列人最终选择了死亡(31:29)。耶稣在临死前也给门徒清楚地陈明了生与死的抉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从主、从而救了自己的生命,或是赚得全世界、却赔上了自己的生命(可8:34-38)。愿我们都能够选择生命!
文 / 周元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