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11-15 珍爱生命、远离死亡

利未记1-10章讲述了以色列人如何以君尊祭司的身份敬拜耶和华,包括献祭的条例(1-7)和祭司的设立(8-10)。当亚伦的两个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因献凡火而死时,耶和华就藉着这件事教训亚伦,要将圣的和俗的、洁净和不洁净分辨清楚(10:10)。11-25章则详细地叙述了洁净的条例(11-15)和圣洁的条例(16-25),教导以色列人如何以圣洁国民的身份过圣洁的生活。从这些条例可以看到,人或物的状态可以分为三类:不洁,洁净和圣洁。从不洁到洁净需要经过献祭或清洗等仪式(11:25),而从洁净到圣洁需要经过人的奉献和神的分别为圣(21:8);反过来,圣洁之物如果被亵渎就会变得不圣洁(19:6-8),而洁净之物被污秽也会成为不洁净(11:24)。
利未记中关于洁净的条例很多都是宗教仪式上的(ceremonial),与人是否犯罪常常没有直接的关联,并且这些条例在新约时代就不再适用了,例如不可吃不洁净的食物(11; 徒10)。耶和华区分洁净与不洁净是出于什么原则?有多种可能性,例如为了卫生的缘故,与生命与死亡相关,为了对抗迦南人的习俗,等等。虽然归类的原则有争议,但是耶和华颁布这些条例的目的是清楚的,就是让以色列人通过区分礼仪上的洁净与不洁净(12:47),将自己分别为圣归给圣洁的神(11:44-45)。
关于生命与死亡的原则,如果说罪的工价就是死,那么洁净的蕴意就是生命。摩西律法中的洁净条例几乎都跟生命和死亡相关:人的罪要用动物的血来赎(16:15-17),因为血里面有生命(17:11);人或物的污秽要用活水来除(14:5,51; 民19:17),因为活水象征生命;生命的残缺是不洁净的,例如祭司或者献祭的祭物不能有残疾(利21:17-22; 22:20-24);危害生命或使生命流失的事物是不洁净的,例如对健康有危害的动物不洁净(11:13,29,42),触摸尸体的不洁净(11:24),妇人生产不洁净(12:2),患皮肤病、大麻风的人或发霉的衣服房屋不洁净(利13-14),遗精和月经不洁净(利15, 代表着生命的流失),等等。
耶和华颁布洁净的条例,表明耶和华对以色列人的心意是喜爱生命、不喜爱死亡。耶和华设立献祭来作洁净和除罪的工作,是为了让以色列人认识到,人保持生命的完整(Wholeness)必须以祭物的生命为代价。然而,耶和华真正想赐给人的生命不是肉身的健康长寿,而是人认识神、爱神、与神恢复关系(申30:20; 何6:6),从而得着永远的生命(约17:3)。旧约的祭物所代赎的生命只是一个预表,罪所带来的死亡必须藉着耶稣的生命来重生(约1:4),因为只有耶稣的献祭真正除去了罪、战胜了死亡(林前15:54-56; 来10:12)。
世间最大的悲剧就是人人都畏惧死亡,却无人能逃避死亡。其实死亡不是生命当有的归属,也不是神创造人原本的心意。从古至今,神都是喜悦人存活,不喜悦人死亡:神起初造人的时候就赐给人生命树,并且吩咐人不可吃知善恶树的果子、免得人死亡(创2:16-17);神通过旧约律法中洁净的条例让以色列人珍爱生命、远离死亡;神藉着摩西呼吁人民选择生命,不要选择死亡(申30:15-20);神藉着先知呼吁悖逆的以色列人回转,从而存活而不致死亡(结18:27-28);到了末后,神又将自己的独生子赐给世人,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在主耶稣第二次降临之前,神不愿有一人灭亡,却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那么,如今我们这些已经相信主耶稣而得着生命的人,又当如何爱惜自己的生命?主耶稣的吩咐振聋发聩:”凡是想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但为我和福音牺牲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8:35)
文 / 周元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