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18:9-14 两种祷告

四福音书中常常讲到祈求与祷告,路加福音体现得最为明显,包括敬拜、赞美和感恩的祷告(1:46-55; 2:37–38; 10:21–22),认罪的祷告(18:9–14; 23:39–43),代求的祷告(10:1–2; 22:31–34; 23:34),寻求和顺服的祷告(9:28–31; 22:39–46),等等。祷告要带着信心(18:8; 太17:21),祈求要恳切(11:5-8; 18:1-8),更重要的是祷告的人在神面前要谦卑(18:9-14)。路加福音18:9-14讲述了在圣殿祈祷的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表明神悦纳谦卑之人的祷告。这个比喻的对象是自恃为义、轻视别人的人,比喻中的法利赛人就是代表这些人,而税吏则代表那些被轻视的人。法利赛人与税吏的祷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祷告的动机,祷告的理念和祷告的心态。
一是祷告的目的。法利赛人祷告的目的是荣耀自己:他是向着自己祷告(18:11),在两节祷告经文中共提到了五次”我” (18:11-12),皆是用主动的语气;他的祷告虽然以感谢神为开始,但目的不是为了荣耀神、也不是表明他需要神,而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好行为,证明自己比别人强,在神面前配称为义(18:11-12)。税吏祷告的目的是因对自己绝望而渴求神的怜悯:他的祷告是向着神,对自己是用被动语气;他认识到自己罪孽深重,虽然不敢见神,却仍想要呼求神(18:13)。
二是祷告的理念。祷告目的的不同是源于祷告理念的差异:法利赛人到圣殿祷告,是为了在神和人面前显明自己的义,因为他认为对宗教传统的遵守和对圣殿的奉献,是人在神面前称义的条件;税吏到圣殿祷告,则是为了祈求神的怜悯,因为他相信宗教和圣殿无法拯救像他这样的罪人,他唯一的出路就是祈求从神而来的赎罪[注18:13中”怜悯”一词的原文有”赎罪”的意思,同样的词出现在希伯来书2:17]。法利赛人不知道的是,他在圣殿向着自己所夸耀的义行,在神眼中并不看为义(18:14);而税吏不知道的是,他在圣殿向着神所呼求的赎罪,将由神的儿子亲自来成全——不是通过圣殿的献祭,而是通过神儿子的舍己(来2:17)。
三是祷告的心态。祷告理念的差异源于祷告心态的区别。法利赛人的祷告反映了他内在的骄傲和悖逆:在对神的态度上,他高抬自己,对神毫无敬畏,也不认为自己有罪,不觉得自己需要神;在神面前的骄傲决定了他对人的态度,他轻视他人,对人毫无怜悯,并且给人定罪;他感谢神,是为着自己比别人强而感谢(18:11-12)。税吏的祷告则表明他对神的谦卑和信靠:他因自己的罪而畏惧神、不敢靠近圣殿,也为自己的罪感到伤痛和无助;他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全然仰赖神的怜悯;他此刻离圣殿很远,却离神很近。
耶稣最后评论说这个税吏相比于法利赛人倒(被神)算为义,因为自我高举的必被(神)降卑、自我降卑的必被(神)升高(18:14)。神使骄傲的人降卑、使谦卑的人升高,是贯穿全本圣经的主题(箴3:34; 诗138:6; 赛2:12; 57:15; 但4:37; 雅4:6; 彼前5:5)。骄傲之人被降卑是因为骄傲使神与人分离(创3:22-24),而谦卑之人被升高是因为谦卑使神与人亲近(赛57:15)。主耶稣为拯救世人,降卑舍己死在十字架上,三天之后复活升天,被高举在父神的右边(腓2:5-11),就是为了让谦卑的人得救(路4:18),并且与主同享神的荣耀(罗8:17)。
法利赛人与税吏祷告的比喻,对我们如今的祷告生活是很好的提醒。一方面,我们要警惕”法利赛人式”的自恃为义:祷告是敬拜和赞美神的荣耀,而不是寻求自己的荣耀;祷告是在神面前谦卑认罪、感谢神的怜悯和赎罪,而不是宣告自己的义、感谢自己没有罪;祷告是在神面前恳切地为罪人代求,而不是自己作审判官来定人的罪。另一方面,当我们认识到税吏比法利赛人更算为义时,会倾向于把自己带入到税吏的角色,因此我们也当警惕”税吏式”的自恃为”卑”,不可自以为比别人更谦卑而向神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那个骄傲的法利赛人……” 神所悦纳的祷告,既不是恶意贬低别人来高抬自己,也不是刻意降卑自己来使自己升高,而是要少看自己,单单定睛于神的圣洁、公义和怜悯。
文 / 周元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