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未记 10:3 神要得荣耀

利未记1-7章介绍了五类献祭的条例,8-10章则讲述了祭司的设立。亚伦和他的儿子被膏立为祭司,被分别为圣在耶和华面前供职(8)。亚伦照着摩西的吩咐为人民献祭,得到了耶和华的悦纳(9:23-24);然而亚伦的两个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却违背了摩西的吩咐,被耶和华所击杀(10:1-2)。他们两人拿着自己的香炉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平常的火,是耶和华没有命令他们献的,于是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将他们烧灭。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既是焚烧祭物的悦纳之火(9:24),又是毁灭生命的审判之火(10:2)。他们被击杀的原因是身为祭司却没有能够分辨圣的和俗的(10:10),没有尊耶和华为圣,因为耶和华曾经说:”在亲近我的人中,我要显为圣,在众人面前,我要得荣耀。”(10:3)
从创造天地万物,到与亚伯拉罕立约,到拯救以色列出埃及,到与以色列人立约,再到差耶稣来到世界,耶和华不断地施行他的作为——创造与毁灭、祝福与咒诅、拯救与审判、赦免与惩罚。耶和华作这一切事的终极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自己得荣耀!拿答和亚比户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以为耶和华抬举自己成为祭司,就可以随己意而行献上凡物,结果被火烧灭;可拉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以为耶和华也在他们中间,就可以反抗摩西和亚伦的领导(民16:3),结果被地所吞(民16:1-34);亚干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以为耶和华帮助他们打赢了胜仗,就可以违背神的命令私藏当灭之物,结果被石头打死(书7:19-26);亚拿尼亚与撒非拉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以为自己捐了钱财,就可以私留价银欺哄圣灵,结果暴毙而亡(徒5:1-11)…
我们还会为神的旨意困惑吗?还在纠结神的慈爱和公义哪一个更多吗?还会担心祷告是否会蒙神应允吗?让我们牢牢地抓住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神做一切事都是为了使他自己得荣耀(诗19:1; 79:9; 赛43:4; 66:18; 但4:30; 约11:4, 40; 罗6:4; 9:23; 弗1:14; 3:16)。神差耶稣拯救我们这些亏缺神荣耀的人,不是因为我们配得怜悯和拯救,而为了在我们身上彰显他自己的荣耀(罗9:23)。这位荣耀的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因此,我们这些藉着耶稣与神亲近的人,千万不可将恩典当作犯罪的藉口(罗6:1; 犹1:4),而是应当以虔诚敬畏的心事奉神,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12:28-29)。
文 / 周元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