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利米书31:31-37 新约的应许

没有一本先知书像耶利米书这样对新约的应许描述得如此生动。耶利米书1-28章主要是讲犹大人的悖逆和失败,29章宣告了耶和华赐平安的意念,预告犹大人将要从被掳之地归回(29:10-14),30-33章则详细启示了耶和华要带给以色列的复兴——耶和华不单单是要恢复以色列的国土,更是要恢复神与人的关系:”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们的神。”(30:22; 31:1; 31:33; 32:38) 复兴盼望的高潮,就是耶利米书31:31-37中神与人所立的新约,这也是旧约圣经中唯一一处直接提到”新约”的经文。这里描述的新约,从三个方面预表了耶稣与人所立的新约:第一是人心的改变,第二是神人关系的更新,第三是圣约的永存。
人心的改变可以说是新约与旧约的一个根本区别,也表明从旧约到新约不是量变、而是质变,不是延续、而是取代。这新约不像耶和华在领以色列祖先出埃及时与他们所立的约(出19:4-6),那时他们违背了神的约(31:32);在新约中,耶和华要将他的律法放在人的里面,写在人的心上(31:33a)。从前耶和华的律法是刻在石版上(出24:12),并且人要将耶和华的话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申6:8);可是律法始终没有能进入人的心(9:13),相反,人的心上铭刻的是深深的罪恶(17:1)。因此,犹大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是人心的问题(17:9),而新约不是要重申律法,乃是要给人换心(24:7; 31:33; 结35:26)。
人心的改变也伴随着神人关系的更新,具体有三方面的体现:第一、人承认耶和华是 神,而耶和华接纳人作他的子民(31:33b);第二、所有的人都认识耶和华,不需要别人来教导;第三、耶和华赦免人的罪孽,不再纪念人的罪恶。这里展现出来的神人关系,是以色列人从未经历过的:以色列一直是健忘和悖逆的子民,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也需要先知反复地教导和提醒才能认识神,并且需要常常献祭才能得到赦罪;而在多数情况下,他们是不认识神的(4:22),即使先知警告也无济于事(7:25-26),哪怕献上供物也不蒙神悦纳(7:21)。因此,神在新约中的应许是对神人关系前所未有的更新和恢复。
新约的应许已是无比美好,更让人动容的是耶和华为坚定应许而立的盟约。古人有”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海誓山盟,耶和华则有”这些定律若能在我面前废掉,以色列的后裔也就在我面前断绝”的永恒誓约(31:35-36)。耶和华对以色列家的应许,就如同他曾经带领亚伯兰向东南西北观看迦南地、应许赐予亚伯兰地土和后裔一样(创13:14-17),是无条件的,也是永不废弃的。
新约的应许,最终是通过逾越节的羔羊耶稣基督所成就,正如耶稣在最后的晚餐对门徒所说的:”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22:20) 在新约之下,人的心被改变,我们服事主是用心灵的新样子,而不用仪文的旧方式(罗7:6);在新约之下,神人的关系被更新,我们因着信靠神而蒙怜恤,成为圣洁的国度和属神的子民(彼前2:9-10);在新约之下,神的应许决不会废去(太24:35)、也不会延迟(来10:32-39; 彼后3:9),我们可以满怀期待地等候主耶稣的再临和神国的完全降临(路22:16-18)!
神与以色列家所立的新约,如今竟然成就在我们这些外族人身上了。我们能认识神、罪得赦免、成为神的儿女,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求主保守我们的心,顺服神所赐、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向世人见证神的恩典,吸引万人进入神的新约!
文 / 周元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