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在歌罗西书中没有明确地讲明写作目的,但是从书中多处对错谬教导的警告(2:4,8,16,18-19)可以推测,保罗的写作目的之一是劝勉信徒持守福音真理的道(1:5, 23)、抵挡假教师违背福音的教导。假教师教导的具体内容和神学根源无法确定,但是从2:4-23中的信息中可以作一些推测(Moo, D. J.):这些假教师是从歌罗西教会中出来的(2:19),他们鼓吹通过灵界的力量(2:8,18)、自己所见的异象(2:18)和禁欲的规条(2:18,20-23)等方式,来达到属灵的丰盛,从而否认在基督里就可以得着完全的丰盛(1:19; 2:2,9-10)。保罗批判异端邪说的策略,是阐明福音的真道,就是通过强调福音的能力和功效(1:3-13)、论证基督的崇高和丰盛(1:15-20),来劝勉信徒持守所信的福音(1:21-23)、拒绝错谬的教导(2:8-23)、并且行事为人要在基督里面 (2:6-7; 3:1-4:6)。歌罗西书的主体部分可以分为两块:一是讲述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的所是所为(1:3-2:5),包括福音的能力和果效(1:3-14, 21-23),基督的崇高和丰盛 (1:15-20),基督的奥秘在福音事工中的彰显 (1:24-2:5);二是教导信徒在基督里面的行事为人(2:6-4:6),包括提醒信徒不要随从偏离福音的错谬教导(2:8-23),劝勉信徒过以基督为中心的生活(3:1-4:1),呼吁信徒为福音事工祷告并积极向外人作见证(4:2-6)。1:3-2:5中基督的所是所为是2:6-4:6中信徒在基督里行事为人的根基,而1:20-25中基督的崇高(supremacy)和丰盛(fullness)则是1:3-2:5内容的核心。 基督的崇高和丰盛体现于基督的属性:基督彰显了神的形象(1:15a),具有神一切的丰盛(1:19),并且超越一切被造之物(1:15b),包括天上地上一切看得见的物质世界和看不见的属灵世界(1:16)。基督的崇高和丰盛也体现在基督的作为,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基督创造了宇宙,万有是”本着”他、”藉着”他、”为着”他而造,即基督在万有以先、创造和维系着万有、也是万有受造的终极目的(1:16-17);第二,基督创造了教会,基督藉着首先从死人中复活成为教会的头,并且在凡事上居首位(1:18);第三,基督成就了和平,神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血成就了和平,使地上天上的万有都藉着他与神和好(1:20)。从基督在万有之先创造宇宙(1:5-17)、到基督首先从死人中复活创造教会(1:18-20),从天上地上的万有藉着基督而造(1:16)、到地上天上的万有藉着基督与神和好(1:20),这个过程所展现的基督的崇高和丰盛,是历时历代所隐藏的神的奥秘(1:26),是黑暗权势中与神隔绝之人的福音(1:13,21-22),是信徒得着丰盛的唯一途径(2:2-4, 9-12),也是信徒成圣得荣的充分保证(2:6-7; 3:1-4)。 认识基督的崇高和丰盛,对当今的人正确认识基督和认识自己有着重要的意义。1:20-25的内容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地认识基督的神性。基督是旧约预言的弥赛亚,是以色列的君王,也是外族人的救主。犹太人面临的困难,在于难以接受基督的卑微,无法相信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拿撒勒人耶稣就是基督;如今的外族人(包括歌罗西教会的信徒)面临的挑战,则在于难以认识基督的崇高,无法相信基督就是那看不见的神的形象(1:15),有着神一切的丰盛(1:19)。歌罗西教会的假教师因着不认识基督的神性,而倚靠灵界的力量和人所设立的规条,来追求基督”不足以”提供的属灵丰盛(2:1-23)。如今的信徒因着不认识基督的神性,而将基督看得”太小了”:他们虽然口里称基督为主,却不愿全力事奉这位主;虽然心里相信神使他从死人中复活,却不敢全心靠他而活。如今的非信徒因着不认识基督的神性,而不愿降服于基督:他们或是认为基督是一个凡人,或是认为基督是众神中的一位,而不相信基督是具有神的形象和神本性的一切丰盛、且超越天地万有的独一真神(1:15)。 1:20-25的内容也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地认识自己的身份。信神的人都是经历了二次的创造:第一次是藉着基督从无到有的创造,成为天地万有的一份子(1:15-17),是靠着基督而存在(1:17);第二次是藉着基督死里复活的创造,成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1:18-19),是藉着基督与神和好(1:20)。经历第二次创造的信徒,与还没有在基督里重生的世人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虽然与世人一样,仍然居住在这黑暗世界,但是已经被神拯救脱离了黑暗的权势、迁入到神爱子的国里(1:13);他们虽然与世人一样,仍然活在肉身之中,但是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现在正与基督一同隐藏在神里面、将来必要与基督一同在荣耀里显现(3:1-4);他们虽然与世人一样,仍然在世上劳苦,但是却是在与基督一同受苦、补满基督苦难的不足(1:24)——这里的”不足”不是指救赎的成就,而是指救恩的拓展;他们虽然与世人一样,仍要努力除掉邪情私欲、过道德的生活,但是努力成圣的动机不是因为基督的恩典不够丰盛(2:8-23),而是因为在基督里已经成为了新造的人(3:9-10)。愿每一位属神的人,都能够深刻地认识到基督里的丰盛(2:9),让基督的道丰丰富富地住在心里(3:16),并且将基督奥秘的丰盛传扬给天下万民(1:27; 4:2-6)。 文 / 周元圣
与罗马书12:1-2类似,以弗所书4:1以”因此”作转折,从”神已经为人作了什么”,转到”人应当如何回应神”。1-3章讲到神藉着基督从死人中复活(1:20)成就了救恩(1:7),创造了以基督为元首的教会(1:22-23),也藉着教会彰显神的智慧、能力和荣耀(2:10, 21);4-6章则以1-3章的内容为根基,劝勉在基督里得着新身份的信徒,行事为人要配得上所蒙的呼召(4:1)。4-6章从多方面教导了信徒当如何过与身份相称的信仰生活:要持守圣灵所赐的合一(4:2-6);要用神赐给各人的恩赐建造教会,使教会长大成熟(4:7-16);要除去从前旧人的生活方式,活出新人的样式(4:17-5:2);不要沾染污秽的事,行事为人要像光明的儿女(5:3-14);不要作愚昧人,要被圣灵充满(5:15-20);要以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5:21),按着神的心意处理丈夫与妻子(5:22-33)、父母与儿女(6:1-4)、主人与仆人 (6:5-9) 之间的关系;最后是要靠着主的能力与魔鬼争战(6:10-20)。这些劝勉涉及信仰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在成圣道路上或多或少都会经历到的,其中非常重要却常常被忽视的一点,就是主内的夫妻关系(5:22-33)。 保罗在对主内夫妻关系的阐述中,有三个方面是基督徒婚姻中严重缺失的。第一是妻子顺服丈夫。妻子顺服丈夫这个原则,在如今的世代很难被人接受,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对”顺服”的误解:一方面,妻子顺服丈夫的动机,不是以卑微者的身份屈从于文化潮流,而是以仆人的心态(可10:42-45)顺服于救主基督、以及基督所设立的权柄,因为神设定丈夫作妻子的头,好像基督作教会的头(5:23);另一方面,妻子顺服丈夫的方式,不是伏在权柄之下”听从”(obey)丈夫——这与儿女”听从”父母(6:1)、奴仆”听从”主人(6:5)不同,而是因着爱、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顺服”(submit)丈夫,如同教会因着爱顺服基督一样。妻子难以顺服丈夫的第二个原因是对权柄的滥用:妻子顺服丈夫是效法教会顺服基督(5:24),因此,这种顺服有明确的原则和界限。首先,我们要清楚妻子对丈夫的顺服不是什么(Arnold, C. E.):妻子不是要”听从”(obey)丈夫,妻子与丈夫不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6:5),妻子不可因着顺服丈夫而丢失自己的身份和价值、放弃发表意见的权利、遭受身体或情感上的虐待,等等。然后,我们也要了解妻子顺服丈夫的一些具体表现:妻子需要接受丈夫的关爱和供养,为丈夫领导家庭提供支持、鼓励和建议,克制自己的掌控欲和发怨言的冲动,调整自己的个人习惯和优先次序、以帮助丈夫更好地领导家庭,等等。不过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如果丈夫没有按照神的心意履行作丈夫的职责,妻子是否还要顺服丈夫。Steven Tracy对于妻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顺服丈夫,给出了六条参考原则:(1) 违背圣经的原则; (2) 对妻子与基督的关系造成损害; (3) 对妻子的良心造成损害; (4) 对儿女的照顾、抚养和保护造成损害; (5) 促使丈夫犯罪; (6) 迫使妻子受到身体、性或情感方面的虐待。妻子对丈夫是因着敬畏基督而”顺服”,而不是迫于权威而”听从”,因此妻子不需要将5:22-24的命令当作是一种束缚;但是,妻子在选择拒绝顺服丈夫时,也要照着神的心意认真省察自己内心的动机,反思自己的选择是否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 第二是丈夫珍爱妻子。相比于妻子顺服丈夫,保罗用了更长的篇幅来讲述丈夫的责任,就是丈夫要爱妻子,好像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5:25,28,33)。保罗通过两种方式描述了丈夫对妻子的爱:一是基督对教会舍己的爱(5:25, 5:2),二是人对自己身体保养顾惜的爱(5:28) ,这也是基督对待教会的方式(5:29-30; 1:22-23; 4:15-16)。这两方面都很重要,但后者常常是丈夫所忽视的:很多人能在危机时刻做到为妻子舍命,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在日常琐事中对妻子保养顾惜。 丈夫对妻子舍己的爱,有下面一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Arnold, C. E.):丈夫越来越愿意为妻子的益处而舍己;在妻子生病甚至失去自理能力的时候,依然照顾和关爱妻子;在言语上常常警醒,以免对妻子造成伤害;定期营造”精心的时刻”,使妻子感受到自己被珍爱;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杜绝来自其他异性的诱惑和试探,等等。丈夫对妻子的爱,也体现在丈夫按着神的心意作妻子的”头”,例如:丈夫是领导妻子而不是管辖妻子,敏锐地察觉并尽力满足妻子的需求,认识妻子的恩赐并帮助妻子发挥恩赐,在寻求神的旨意时寻求妻子的意见,在出现冲突中带头解决冲突,专注于圣经对丈夫的要求、而不是坚持圣经对妻子的要求,等等。Gary Thomas 在《珍爱》(Cherish)一书中讲到了保养顾惜之爱的一些具体表现:更新眼光,认定并珍惜配偶的独一;甘作绿叶,滋润和衬托配偶的美丽; 相互敬重,识别并满足配偶的需求;恩典护卫,接纳并遮盖配偶的软弱;用心珍爱,呵护和医治配偶的创伤;雕琢言语,重视和调整说话的方式;等等。 第三是夫妻成为一体。夫妻的合一对很多家庭来说是一种奢求,双方能够和睦相处就算是幸福了,其实这远远没有达到神起初设立婚姻的美意。圣经中所启示的夫妻的合一关系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夫妻同作主工,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百基拉和亚居拉同心服事主(罗16:3);二是夫妻相互倚靠,箴言31中丈夫称赞妻子、妻子帮助丈夫,是夫妻在不同职分上合一的美好范例;三是同受主恩(彼前3:7),丈夫与妻子或许在身体上、灵性上、恩赐上、权柄上有差别,但神的恩典不是赐给个人、而是赐给夫妻一体的;四是同心合意,腓立比书2:1-2对信徒合一的劝勉同样适用于夫妻关系,夫妻需要从讲事实、说观点的浅层次沟通,提升到情感分享、灵里契合的深层相交。 在如今女性越来越独立、自我中心越来越强烈、个人主义越来越盛行的时代,圣经所教导的夫妻关系在很多人看来是过时和愚拙的;但是我们不要忽视,保罗在5:22-33中的教导是与文化背景无关的普适性真理,因为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不只是关系到个人和家庭的幸福,更是有着深刻的属灵意义:丈夫与妻子之间的爱与顺服,展现了基督与教会之间的爱与顺服(5:22-27);而丈夫与妻子二人成为一体,更是预表了基督与教会的合一(5:28-32) ——这被保罗称为极大的奥秘!因此,无论是在什么时代,主内的丈夫和妻子都必须按着神的心意过夫妻生活(5:33),因为这与保罗所列举的其他行事为人准则一样(4:1-5:20),是蒙神呼召的基督徒理应去遵行的(4:1; 5:1)。
以弗所书并不是在解决特定教会的特定问题,更可能是在对以弗所及周边区域的各个教会作一些普适的核心真理的教导,其中神的教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主题。一方面,神藉着基督创造了教会(2:10),使基督作教会的元首(1:22-23);另一方面,神藉着教会彰显神各样的智慧(3:10),使荣耀在教会和基督里归给神(3:21)。保罗在1-4章中,从三个方面启示了神的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教会在基督里合一,教会在基督里建造,教会在基督里拓展。 第一,教会在基督里合一。教会的合一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用神的国和神的家比喻教会(2:19),强调基督成就了犹太人和外族人之间的和平:外族人原本是与以色列国无份的,但基督成为了我们的和平;他藉着十字架废除了律法的规条,使双方与神和好、成为一体,从此外族人不再是外人和客旅,而是与圣徒一同作国民,是神家里的人了(2:11-19)。二是用基督的身体比喻教会(4:4),强调信徒需要竭力持守圣灵所赐的合一:信徒要凡事谦虚、温柔、忍耐,用爱心彼此宽容,以和平彼此联络(4:2-3)。信徒能够这样做是基于”七个一”:一体、一灵、一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4:4-6);一神就是万有的父,他超越万有、贯彻万有、在万有之中,这体现了神的权柄、全能和全在,这对在假神泛滥、邪灵猖獗的异教环境中生存的以弗所教会是极大的激励。 第二,教会在基督里建造。教会的建造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用圣殿比喻教会,强调教会的建造是以基督为奠基石、以使徒和先知为根基 (2:20):教会的整个”建筑”都靠着基督连接配合,渐渐增长成为在主里面的圣所(2:21);信徒也基督里面一同被建造,成为神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2:22)。注意,这里保罗是在讲初代教会的使徒和先知(也包括旧约的先知),这些使徒既包括耶稣的十二门徒,也包括十二门徒之外的、那些被神赋予特殊恩赐来建造教会的使徒们(4:11; 林前3:10; 林前12:28)。使徒既已建好根基,就不会再有别的根基(林前3:11),因此后世若有任何人脱离基督和早期使徒的教导另立根基,则可认定是偏离真道的异端。教会建造的第二方面,是用基督的身体比喻教会,强调全身各个部分相互配合联系使身体成长(4:16):神赐给信徒各样的恩赐,为的是要装备圣徒,去承担圣工,使全身靠着头、藉着各个部位的支持和配合,来建立基督的身体,直到众人可以长大成人,达到基督丰盛长成的身量(4:11-16)。 第三,教会在基督里拓展。教会的成长不单是在深度上长大成熟(4:14-15),也是在广度上充满万有(1:23; 4:10)。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虽然没有明确讲到教会的宣教使命,但是在很多地方有间接的体现,例如1:23的经文:教会是他(基督)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完全充满的(1:23)。这句话有三种常见的解释(Arnold, C. E.):(1) 教会被基督所充满,而基督藉着教会完全充满万有,意思就是教会从基督领受了一切所需的,从而参与基督完全充满万有的使命(O’Brien);(2) 教会被基督所充满,而基督被父神所完全充满(西2:9),意思就是基督持续从父神领受所需的(Hoehner);(3) 教会使基督变得完全,意思就是基督(的身体)因着信徒人数的增多而不断被充满。中文的翻译(和合本、新译本)都是对应第一种解读。如果选择第一种解读,就更容易理解1:10和3:10的意义了:神藉着教会使天上执政掌权的(邪灵)都认识神的智慧(3:10),就是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有的神里面的救世计划(3:9),使荣耀在教会和基督耶稣里归给父神(3:21);到了所计划的时机成熟,神就使天上地上万有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1:10) ——这便是基督藉着教会充满万有的方式。神实现这一宏伟计划的过程分为三步:一是藉着基督成就救恩(2:8),实现人与神、人与人之间的和平(2:11-19);二是藉着教会传扬福音(2:17; 3:7; 6:15; 6:19)、见证基督(2:10; 5:1-2; 6:23-27),并且对抗空中掌权的邪灵(2:1-6; 6:10-17);三是藉着基督最终成全救恩(1:14),收复这个世界1:10)。这个计划中的第二步,便是教会的宣教使命。 正确地认识神的教会,对当今信徒的信仰生活有重要的意义。如今很多信徒对”本地”教会没有委身意识,认为只要委身基督、成为”普适”教会的一员就好了,而教会生活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这其实与保罗在以弗所书中的教导相违背。保罗在以弗所书中传达的一个重要信息就是,信徒与神的关系不单是个人跟神的关系,更是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我们不是神的”独生子”,而是神家里的一员(2:19)、圣殿的一份子(2:22)、基督身体的一部分(1:23; 4:4,12);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成全自己,而是为了建造教会(4:12);我们成长不是靠自己单打独斗,而是靠肢体彼此配合(4:16);我们得救不是因为我们配得神的恩典,而是因为神奥秘的救世计划藉着教会而成全(3:10);我们成圣不是要显明自己与众不同,而是在教会和基督耶稣里使神得荣(3:21)。以弗所书虽然是写给众教会的,但是书信中讲到的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却需要信徒在本地教会来经历和实践。信徒的生命唯有连在基督的身体里,即委身于本地教会或宣教机构,才能够长大成人(4:12-16),不然就会渐渐凋零。愿所有暂时离开了教会团契、与肢体分离的信徒,能够重新回来,并且严肃对待使徒在末世对信徒的警告:”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应当如此。”(来10:25, 和合本) 文 / 周元圣
使徒书信的写作目的,一般是为了解决教会在特定情境下的具体问题,但以弗所书是一个例外:在保罗的所有书信中,以弗所书的情境性是最弱的(Arnold, C. E.),以致很多学者认为,以弗所书并没有特定的写作目的(P.T. O’Brien, John Muddiman)。虽然如此,以弗所书所涉及的神学主题十分丰富和全面,包括三一神的救赎工作(1:3-14; 3:2-11),神的权柄和能力(1:19-21; 3:14-21; 6:10),教会的本质和使命(1:22-23; 2:19-22; 3:10),信徒的合一与圣洁(4:1-32),等等。以弗所书的内容至少包含三方面的要点(改编自Arnold, C. E.):第一,神的能力、以及神在圣徒身上的能力,胜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和管辖这黑暗世界的邪灵(2:1-2; 6:10-20);第二,犹太人和外族人在基督里的合一,成为犹太信徒抵挡外族异教文化压力的基础(2:11-22; 3:5-6);第三,信徒要远离从前放纵肉体私欲的行为,在基督里过与新身份相配的圣洁生活(2:1-10; 4:17-6:9)。以弗所书的整体结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1-3章侧重于保罗为信徒的祷告,启示了神的救恩和能力;4-6章侧重于保罗对信徒的劝勉,教导了信徒行事为人的准则。保罗在为信徒的祷告中,多次提到神的能力(1:19; 3:16, 20),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运行在基督身上的能力(1:20),二是运行在信徒身上的能力(3:20)。 神的能力运行在基督身上有四方面的果效(1:20-23):一是神使基督从死人中复活(1:20);二是神赐给基督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作主的,和今生来世所能举出的一切名衔的权柄(1:21);三是神使基督作万有的元首(1:22);四是神使基督作教会的元首(1:22-23)。神的能力在基督身上的果效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基督的复活,成全了信徒的因信称义(罗4:25)、出死入生(罗6:5)和身体复活(林前15:20-22);基督至高无上的权柄,使得信徒能够脱离今世的私欲(2:1-3)、抵挡魔鬼的诡计(6:10-12)、奉主的名使万民作主的门徒(太28:18)、盼望天上地上的万有在基督里同归于一(1:10);基督作教会的元首,使得教会在基督里合一(2:14-16; 4:1-6)、建造(2:20-22; 4:7-16)和拓展(1:23; 3:10)。这就是神向信他的人显出的浩大能力(1:19)! 神的能力运行在信徒身上有三方面的体现。第一,神使信徒从死人中复活:信徒从前因着过犯而罪恶原是死的,被世界的潮流、空中的邪灵和肉体的私欲所掌控,生来都是可怒的儿女;但是神在我们因过犯死了的时候,使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并且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2:1-7)。虽然信徒的身体复活和与主一同作王,要等到主再来的时候,但是保罗这里很可能是在讲,与基督联合的人在世上就能同享耶稣的权柄和能力(1:20-22),就是使他们胜过世界的潮流、空中的邪灵(6:10-11)和肉体的私欲(罗8:12-13)的能力。第二,神使信徒成长成圣:神的能力不单是使我们在基督里被创造、得生命,更是使我们行各样的善事,就是神预先所安排的(2:10);因此,我们的得救是靠着神的恩典、不是出于行为,我们的成圣亦是如此。第三,神使信徒内在的人刚强起来:使内在的人刚强,不是使身体健壮或意志顽强,而是藉着神的灵使基督住在人心里,使信徒在爱中扎根建基,并且领悟基督长阔高深的爱,得着神的一切丰盛(3:17-19)。这就是神运行在信徒里面的大能大力(3:20)! 以弗所书1-3章中保罗在神面前为信徒的祈祷,对我们在神面前该如何祷告有两方面的启发。第一,我们要认识神已经为我们成就了什么。保罗为信徒祷告的重点,是让信徒充分认识神,就是认识神所赐的属灵福分(1:3)、基督里的救恩(1:7)、圣灵的印记(1:13)、呼召的盼望、基业的荣耀、浩大的能力(1:17-19)和基督长阔高深的爱(3:18-19)。我们常常照着自己的想法祈求神为我们成就各样的事,却不知道神已经照着运行在我们里面的大能,成就了超乎我们所求所想的事(3:20):我们祈求在世上得着健康、远离死亡,神却使基督从死里复活(1:20),并且使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2:5);我们祈求在世上得着自由、逃离束缚,神却赐给基督至高的权柄(1:21),并且使我们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2:6);我们祈求在世上得着关爱、脱离孤独,神却用他的大爱爱我们(2:4),并且藉着基督使我们在爱中扎根建基(3:17)。我们常常向神祈求一滴水,却不知道神已经给了我们整片海洋! 第二,我们要认识神愿意为我们成就什么。神已经赐给了我们很多宝贵的礼物,但是另有一些是需要我们在信仰生活中不断从神领受的:神已经赐给了我们圣灵作得基业的凭据(1:14),但我们仍需要从神领受智慧和启示的灵,使我们可以充分认识神(1:17);神已经赐给了我们在基督里的新生命(2:6),但是我们仍需让基督住在我们心里,使我们更深地领悟基督长阔高深的爱(3:17-18);神已经赐给了我们胜过邪恶的权柄和能力(2:6),但是我仍然需要靠着神的恩典去行各样的善事(2:10);神已经赐给我们在基督里的和平(2:14),但我们仍需要竭力持守圣灵所赐的合一(4:3)。保罗为信徒所求的,正是神想让信徒得着的,是为着信徒属灵的益处;我们对神的祈求也当如此,因为神回应我们的祷告,是为着我们属灵的益处(罗8:28)。当我们祈求的事与神想要成就的事一致时,这便是”奉主耶稣之名”的祷告,神也必定会为我们成全(约14:13-14)。 文 / 周元圣
在罗马书的最后一个主要篇章(12:1-15:13),保罗从关于福音的教导(1-11)转为基于福音的劝勉,从信徒的生命因着基督的恩典而出死入生、转为信徒的生活因着福音的能力而更新变化。罗马书11章到12章的转变,并不是从神学理论到实践应用的转变,而是从侧重于福音的”客观事实” (indicative)、到侧重于福音的”主观命令” (imperative)的转变,是从” 神已经为人作了什么”、到”人应当如何回应神”的转变,这种转变模式在保罗其他书信中也常出现(弗4:1; 帖前4:1)。福音的”客观事实”和”主观命令”,不是对应着基督徒的两种属灵状态,而是信仰生活中不可分割的整体,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因此,罗马书12:1-15:13讲到福音的能力如何转变信徒的生活方式,并不是附加在全书主题之外的补充应用,而是全备福音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分。12:1-15:13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于普世基督徒的行事为人进行劝勉(12-13),二是针对罗马基督徒的合一问题给出指导(14:1-15:13)。12-13章呈首位呼应的结构,开头(12:1-2)和结尾(13:11-14)从末世的视角,概述了信徒在地上行事为人的总体原则:一方面是不可效法这个世界(12:2),要拒绝世界的风俗(13:13);另一方面要藉着心意更新而改变(12:2),披戴主耶稣基督(13:14)。中间的12:3-13:10通过四个例子,讲述了基督徒的行为准则:谦卑和彼此服事(12:3-8),活出爱心(12:9-21),顺服世上的掌权者(13:1-7),用爱来成全律法(13:8-10)。 罗马书12:1-2是11章到12章的过渡,也是12:1-15:13的主旨,概述了蒙恩得救的基督徒当如何回应神的恩典,包含两个部分。第一是信徒要因着神的仁慈,将身体献上作圣洁而蒙神悦纳的活祭(12:1)。神的”仁慈”就是指1-11章中神在客观上已经作成的救恩,但是神的拯救不会自动使人顺服,而是需要人在主观上顺从圣灵的引导、遵守神的命令;具体的表现就是,我们既然在恩典之下(5:21)作了神的奴仆(6:22),就理所应当把自己的身体献给神作活祭。基督徒的”献祭”通常不是指像旧约犹太人那样献上带血的祭物,而是指献上属灵的祭物(彼前2:5),包括对神的颂赞(来13:15)、给神的奉献(腓4:18)、福音的果子(罗15:16; 腓2:17)、等等。不过,保罗在12:1所说的祭物,不是指献给神的任何事物,而是指奉献者自己。信徒献上自己的”身体”,不是指献上自己的肉身,而是指献上包含身体和灵魂的全人;信徒把自己献作”活”祭,不是指在特定的场合牺牲生命、为主而死,而是指在任何的时候都舍己奉献、为神而”活”。 信徒回应神恩典的第二方面,就是不要模仿这个世代,而要藉着心意更新而改变,察验神那美善、可喜悦、完全的旨意(12:2),这是我们能够将身体献给神作活祭的前提。在客观上我们已经是新造的人(林后5:17),但在主观上我们仍然需要持续地努力:一方面,这个”世界”是由罪和死掌权的(7:12),神已经救我们脱离了这个世代(13:11; 加1:4),但我们仍然会受这个世界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持续地靠着圣灵抵挡世界的邪恶(13:12-14);另一方面,人的”心意”是败坏的(1:28),神已经赐给我们圣灵来更新我们的生命(7:6; 8:4-9),但是我们的意念从随从这个世界、转到与神的旨意一致(弗4:22-23),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操练(弗4:13),因此基督徒需要持续地靠着圣灵更新变化(12:2)、更多地明白神的旨意。 新约圣经中有许多关于信徒行事为人的教导,除了罗马书12:1-15:13外,还有保罗的其他书信(弗4:1-6:20)、以及其他使徒的书信(彼前1:13-5:11),这些教导可以称为基督的”律法”(加6:2; 林前9:21),是每一位信徒都应当遵守的。但是信徒遵守基督的律法,与以色列人遵守摩西律法不同,不是靠自己的行为,而是依照12:1-2中的两条原则:一是藉着心意更新而改变 (12:2),更新对神的认知,察验神的旨意,逐渐做到以神的心为自己的心;二是靠着神的恩慈献上自己的身体(12:1),放弃对自己的主权,逐渐做到以神为自己生命的主。这两个步骤是信徒在成熟和成圣的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以12:14-21中的命令为例,这段经文的主旨是以爱待人、以善胜恶,这在世人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并且违背了世界的价值观。然而,当我们察验神的旨意、以神的心为心时,就会知道,神已经以舍己的爱胜过了罪人的恶(可10:45),神也要求他的儿女效法基督去爱自己的仇敌(12:20; 路6:27-28);更进一步,当我们献上自己的身体、以神为自己生命的主时,就会知道,伸冤在主(12:19),我们不可代替神去报复和咒诅人,而是要成为神祝福人的管道(12:14)。当我们照着这两个步骤去操练,就会发现神的命令是不难遵守的(约一5:3)。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人会问该如何知道神的旨意。这类问题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确实不知道神的旨意,因为圣经在许多特定的事上没有明确的指导,例如该不该跟主内的某个人结婚。虽然圣经不是百科全书,但是神却是万有之主(11:36);因此,我们要做的不是去寻求一个标准答案,而是藉着心意更新而改变,更多地以神的心为心,这样神的旨意就会更加明了。第二种情况是知道神的旨意却不愿顺从,就是圣经上有明确教导或者圣灵有清楚指示的事,例如该不该跟一个自己很喜欢、却还没有信主的人结婚。虽然圣经不是生活守则,但是神却是身体之主(12:1);这时,我们要做的是在神面前放下自己的主权,献上自己的全人,作蒙神悦纳的选择,这样便能经历神旨意的美善。信徒在世上不去效法这个世界、而去察验并且顺从神的旨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常常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我们更应当留心保罗的警告:”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时期了,黑暗已深,白昼近了,所以我们要除掉暗昧的行为,带上光明的武器;总要披戴基督,不要为了私欲而在属肉体的事上做任何安排。”(13:11-14) 文 / 周元圣
保罗在讲完使人因信称义的福音(1-4)在基督徒生命中的果效(5-8)之后,立刻从对基督之爱的颂歌(8:39)转到了对骨肉之亲的哀歌 (9:1-5),进而引出了对以色列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探讨(9-11)。保罗在9-11章讲以色列的问题并不是一个与全书主题无关的插曲,而是在为福音进行辩护,是犹太和外族信徒全备认识神的救恩必不可少的环节。保罗在这个部分澄清了一系列重大而又令人费解的问题:曾经被神拣选的以色列为何会失落?神在旧约中对以色列的应许落空了吗?以色列人完全被神抛弃了吗?外族人比以色列人更蒙恩吗?等等。保罗通过大量引用旧约经文,用充分的证据和严密的逻辑论证了从旧约到新约,神的计划并没有改变,神没有废弃、反而成全了旧约的应许。保罗在9-10章讲到了以色列的过去和现在,证明神对以色列的应许没有落空(9:6);在11章讲到了以色列的现状和未来,证明神没有丢弃以色列人(11:1);在结尾的高潮部分(11:11-36),通过启示犹太人和外族人在救恩历史上的”此起彼伏”,表明神的终极心意是要怜悯所有人(11:32),展现了神救恩计划的高深奥妙(11:33-36)。 罗马书9-11章以哀叹犹太人的失落为开篇(9:1-5),以颂赞神的智慧作结尾(11:33-36),中间是对以色列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讨论,内容上可以分为四个部分(9:6-29; 9:30-10:21; 11:1-10; 11:11-32)。第一个部分是9:6-29。保罗在这里澄清了神在旧约中的应许:人能够成为神的子民是出于神的拣选,而神的拣选是基于神的恩典和主权、不是基于人的血统(9:6-8)。保罗从两个角度阐释了神的拣选:一是藉着神在圣经上的话语和历史上的作为,表明神通过拣选的方式使人成为子民,既包括在以色列之内拣选以色列人(9:6-13; 27-29),又包括在以色列之外拣选外族人(9:24-26);二是藉着神在圣经上的话(9:14-18)和神创造的主权(9:20-23),证明神随着己意拣选人并非是不公平(9:14, 19)。 第二个部分是9:30-10:21。保罗在9:6-29讲到,曾经以色列的得救是出于神的主权、归功于神恩典的拣选;但在此处则强调,如今以色列的失落是出于人的责任、归咎于人悖逆的回应,就是以色列人不信基督。保罗从两个方面讲述了以色列的责任:一是以色列人不相信基督的福音(9:30-10:13),没有认识到基督就是律法的终极(10:4)和救恩的成全(10:5-13);二是以色列人的不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0:14-21),福音已经传给他们(10:14-15)、被他们听见(10:18)、且被他们所明白(10:19-20),可他们唯独缺乏信心(10:16, 21)。保罗分别从神的主权(9:6-29)和人的责任(9:30-10:21)两个角度分析了以色列的过去和现在,解释了为何以色列的失落没有使神的应许落空(9:6)。在接下来的第三(11:1-10)和第四个部分中(11:11-32),保罗从以色列的现状和未来,进一步证明了神不仅没有使旧约中对以色列的应许落空,反而通过出人意料的方式成全了应许。 第三个部分是11:1-10,保罗否认了神丢弃他子民的说法(11:1):保罗首先讲到他自己也是以色列人(11:1);然后通过以利亚的经历讲到,神曾经在以色列中拣选了不向巴力屈膝的七千余民(11:2-4);最后讲到神如今也在以色列中拣选了得救的余民(11:5-6),以色列中蒙拣选的得着了救恩,而其余的都成了顽固的(11:7-10)。保罗通过11:1-10的论述,从以色列过去和现在(9:6-10:21),过渡到以色列的未来(11:11-32),进入到全篇的高潮部分。 第四个部分是11:11-32,这个部分接续11:1-10的内容,启示了神对以色列的终极心意,就是神的”三步”救世计划:以色列(部分)刚硬——外族人(全数)蒙恩——以色列(全家)得救(11:11-12, 15, 17-23, 25-26, 30-31)。11:11-32的内容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神使以色列跌倒的意图,不是让他们永久沉沦,而是要是使外族人得救,从而激起以色列人奋发(11:11-15)。第二,保罗从救恩历史的角度讲述了以色列和外族人之间的关系,并对外族人进行劝勉和警告:一方面,保罗劝勉外族人不要向犹太人夸口,因为外族人的救恩是基于神对以色列先祖的应许(4:16-17),就如同树枝是被树根所支持一样(11:16-18),因此外族人绝不可轻看犹太人;另一方面,保罗警告外族人不可心高气傲,因为神既然不顾惜那本来的树枝(即悖逆的犹太人),也不会顾惜那移植的树枝(即蒙恩的外族人)(11:21),因此外族人需要将所蒙的恩召持守到底(西1:23; 来3:6,14),不然也会被砍下来(11:22)。第三,神使以色列人刚硬是有限度的(11:25),既不是遍及所有人(11:1-10),也不会持续到永远(11:11-32);虽然以色列现今只有余民蒙恩(11:7),但是等外族人的全数满了,以色列必要全家得救(11:27)。全以色列得救这件事的成就基于三个原因:第一,神在经上预言要拯救以色列(11:26b-27);第二,神对以色列的恩赏和呼召绝不反悔(11:28-29);第三,神把所有的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是为要怜悯所有人(11:30-32)。[注:关于”全以色列”得救有几点需要澄清(Moo, D. J.)。第一,根据9-11章整体的行文逻辑和写作目的,11:26的以色列不是指属灵意义上的以色列(4:16),而是指血统上的以色列(11:25);第二,”全”以色列不是指”个体”意义上的每个以色列人,而是”集体”意义上的全以色列(即大多数人、而非每一个人);第三,全以色列不是指所有时代的以色列人,而是指末后特定时期的以色列人(很可能是主再来的时候);第四,末后全以色列得救不是通过别的方式,而是与外族人一样通过信耶稣基督。] 保罗在罗马书9-11章所启示的神全部的救恩计划,实在是高深和丰富(11:33),这对如今我们这些蒙恩得救的外族人也有特别的意义。如今我们也许不会像当时的罗马信徒那样向犹太人夸口的(11:18),但有可能会心高气傲、对神缺乏畏惧的心(11:20)。保罗在11:20-22告诫外族信徒,神既有恩慈、又有严厉,对信的人是恩慈的、对跌倒的人却是严厉的。因此,信徒不是经历了神的恩慈就能高枕无忧,而是要持守信仰到底、继续在神的恩慈里面(西1:23; 来3:6,14),不然也会被砍下来、成为那跌倒的人(11:22; 来6:4-8; 来10:26-31)。如今无论是在门训还是在传福音的过程中,我们常常讲神的恩慈、而少提神的严厉,以致于很多人对神有片面的认识,这从一些不完全合乎圣经的俗语和观念中就可以看出来(Carson, D. A.)。例如”神恨罪,却爱罪人”,其实神的愤怒既是对罪,也是对罪人(罗1:18; 约3:36);又如”旧约的神愤怒更多,新约的神爱更多”,其实新约里谈论地狱最多的就是耶稣,很多人有如此印象是因为,神在旧约的愤怒常常表现在当下短时的灾难,而在新约的愤怒则表现在末世永远的审判(爱的表现亦是如此)。愿犹太人的失足,能让我们这些蒙恩的外族人得到警戒:我们既不能忽视神的恩典、又不可轻视神的严厉,既要存着感恩的心领受救恩、又要存着畏惧的心持守信仰(11:20),就像保罗对腓立比信徒所说的,”应当恐惧战兢地作成自己的救恩”(腓2:12)。 文 / 周元圣
罗马书1-4讲到了福音的一个方面,即信徒在”司法”(forensic)意义上的因信称义,强调基督是”为我们而死”;罗马书5-8则讲到了福音的另一方面,即信徒在”关系”(participatory)意义上的与基督联合,强调我们是”与基督同死”。前者主要是针对犹太信徒守律法的问题、论述信徒唯独因信基督而称义,后者则是向已经因信称义的信徒、阐述在基督里得着作神儿女的自由和盼望;这两方面是全备福音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但后者更能代表罗马书以及整个保罗神学的中心思想(Moo, D. J.)。 罗马书5-8章讲述了因信称义的福音在信徒生命中的果效,就是脱离罪和死的权势、得享神荣耀的盼望。因信称义是信徒属灵生命的开始(5:1),得着荣耀是信徒盼望等候的结局(5:2; 8:30),但是在开始与结局中间,就是在今生的生活中,信徒仍然会面临许多现实的张力,就是成圣的挣扎。这种张力源自于新旧世代的交替:旧世代是由亚当开启的罪和死掌权的世代(5:12),新世代是由耶稣开启的义和生掌权的世代(5:21);虽然信徒因着称义进入了新世代,但在主耶稣再次降临之前,旧世代仍然会对在肉身中活着的人造成持续的影响,例如犯罪的试探、苦难的试炼、肉身的死亡,等等。不过,新旧世代虽然在交替的过程中有”时空”上的重叠,但是在”权势”上已经实现了彻底的转移:基督的救恩,使信徒从罪和死的权势之下转到义和生的权势之下(5:21; 6:6-7; 6:17-18),从律法之下转到恩典之下(6:14),从用仪文的旧方式服事主转到用心灵的新样子服事主(7:6),从罪和死的律转到生命之灵的律(8:2)。因此,神的恩典能够帮助我们克服在世上的张力,因为神不单使我们在过去得着称义(1-4)、在将来得着荣耀(5:1-11; 8:18-30),更是让我们在当下,因着与基督联合,而脱离罪、死和律法的权势(5:12-8:17),结出成圣的果子(6:22),并且以热切的盼望胜过今生的苦难(5:3; 8:18, 25, 37)。 罗马书5-8章的内容可以分为首尾交叉对称的六个部分,首尾侧重于将来的盼望(5:1-21; 8:1-39),中间侧重于当下的自由(6:1-23; 7:1-25)。第一是5:1-11,这个部分承接了1-4章因信称义的主题(5:1a,9),引出了称义对基督徒生命的功效,就是让人藉着基督与神和好(5:1b, 10-11),并且在当下的患难中盼望得享神的荣耀(5:2-5)。第二是5:12-21,这个部分讲述了信徒在基督里有永生盼望的缘由:罪和死是出于亚当的不顺服,而义和生是出于耶稣的顺服(5:19),但耶稣的顺服所带来的恩典却胜过了亚当的不顺服所造成的定罪(5:17,20),使人可以藉着耶稣基督进入永生(5:21, 9-10)。第三是6:1-23,这个部分的主题是脱离罪的权势。保罗没有继续讲信徒因着基督的血,免受神的愤怒而称义(5:6-9),而是在论述信徒藉着与基督联合(6:3-6),脱离罪的权势而成圣(6:22-23):6:1-14从反面角度讲信徒不再作罪的奴仆以致于不法,而6:15-23从正面角度讲信徒要作义的奴仆以致于成圣。第四是7:1-25,这个部分与6:1-23中脱离罪的权势相呼应,主题是脱离摩西律法的权势,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用婚姻的比喻来说明,人必须脱离律法的约束才能归属基督(7:1-6);然后是解释律法并非是罪、而是圣洁良善的,只是因着人的软弱,罪藉着律法使人死 (7:7-13);最后是用神的律与罪的律相争的经历来说明,律法无力拯救人脱离罪的权势(7:13-25)。[注: 关于7:13-25的经历中”我”的身份,有四种不同的解读:一是指保罗自己,二是指亚当(或指在人里面的”亚当”),三是指以色列,四是泛指所有人。综合多方面的考量(包括7:9-10a的经历),最可能的解读是第一种和第三种的结合(Moo, D. J.),即保罗在描述他自己以及其他犹太人对摩西律法的经历:摩西律法带给犹太人的不是生命、而是死亡(7:7-12),并且律法无力拯救人脱离罪的权势(7:13-25)。] 第五是8:1-17,这个部分与5:12-21相呼应,讲述了信徒在圣灵里有永生确据的缘由:生命之灵的律,既救人脱离罪和死的律、赐给人在当下称义和成圣的生命(8:1-13),又住在人里面帮助和引导人、赐给人在将来复活和得荣的生命(8:11-17)。第六是8:18-39,这个部分与5:1-11相呼应,首先是讲述信徒在当下的苦难中热切盼望得享神儿女荣耀的自由(8:18-30),然后以一系列震撼人心的反问表明信徒在基督里拥有得救的确据,也为5-8章的内容作了强有力的总结和升华(8:31-39)。8:31-34侧重于讲过去已经成就的称义事实,神所拣选和称义的人,没有人能控告他们或定他们的罪(8:33);8:35-39则侧重于讲必然成全到底的得胜确据,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有能力的,是高天的、是深渊的,或是任何别的被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8:38-39)。 从与神和好(5:1)到与基督联合(6:5),从因信称义(5:1)到靠神成圣(6:22),从除去罪的刑罚(5:9)到脱离罪的权势(6:6-7),从免受神的愤怒(5:9)到盼望神的荣耀(8:18),这是罗马书1-4章到5-8章的主题转换,是整全福音必不可少的两个部分,也是贯穿信徒信仰生活的过去(称义)、现在(成圣)和未来(盼望)的主线。保罗在5-8章中关于称义、成圣和盼望的教导,对当今信徒的信仰生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成圣为例,我们要认识到成圣的必然性和必须性。一方面,信徒成圣是一种”必然”发生的客观事实,保罗描述这种状态时使用的是陈述语气(indicative) (6:14; 8:9);信徒归属基督之后,就不再受罪和死的辖制,因而”必然”会有成圣的果子(6:22)。另一方面,信徒成圣又是一种”必须”发生的主观命令,保罗描述这种状态时使用的是”命令语气”(imperative) (6:13; 8:12);信徒虽然不再受罪和死的辖制,但在世上活着的时候仍然会受罪的影响、经历肉身的痛苦和死亡,因此信徒的一生”必须”不断地警醒自己、顺从圣灵而活(8:12-13)。成圣的”必然”与”必须”之间的张力源于我们在地上还不完全(腓3:12),要等主再来的时候才成为完全(约一3:2)。虽然如此,我们却可以因着对”必然”的盼望而产生对”必须”的坚忍:如今我们在地上”必须”忍受世上的患难,耐心地热切盼望得着神儿女荣耀的自由((5:3-5; 8:18-25),是因为我们因着父神的拣选和呼召(8:28-30, 33)、基督为罪人舍己的爱(5:6-8; 8:34-39)、圣灵的引导与代求(8:14-17, 26-27)而深信,神在基督里应许赐给我们的一切,都”必然”会成就!(8:32) 文 / 周元圣
保罗在罗马书以神的福音作开篇(1:1,2,15),然后通过1:16-17引入了福音的核心信息——因信称义。1:16-17是罗马书的引言(1:1-15)与正文(1:18-15:13)的过渡性经文,也是涵盖了罗马书许多重要主题的主旨性经文。1:16-17包含关于福音的三个主要信息:第一,福音的对象是所有人——”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所有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1:16);第二,福音的内容是神的义——”神的义就是藉着这福音显明出来” (1:17a);第三,称义的要求是人的信——神的义是”本于信而归于信”(1:17b)。1:17a中”神的义”是一个抽象的词,有三种可能的含义:一是指神自身的公义”属性”(3:5; 3:25-26),二是指神赋予人的称义”状态”(3:22; 5:17; 10:3),三是指神使人称义的救赎”工作”(赛51:5,8; 诗71:2),这三种解释以及其任意的组合都有一定的合理性。1:17b中的”本于信而归于信”提到了两次”信”,这两处”信”的区别有多种解释,例如从对律法的信心到对福音的信心,从传道者的信仰到听道者的信仰,从起初的信心到进深的信心,从犹太人的信心到外族人的信心(1:16),等等。根据上下文的语境,从犹太人的信心到外族人的信心,或许是最合理的解释(Moo, D.J.) (1:16; 3:30)。 保罗在1:16-17概述了福音的核心要义,即犹太人和外族人称义都是因着信;接下来保罗在1:18-4:25对这一要义进行了详细阐述。1:18-4:25分为两大部分:1:18-3:20讲述了人的罪使得没有一个人能在神面前称义(3:20),3:21-4:25论述了神的义因着信耶稣基督而临到所有信的人(3:22);1:18-3:20是为3:21-4:25作预备,3:21-4:25则是对1:16-17作解释。1:18-3:20的主旨是人人都犯了罪、伏在神的审判之下,没有一个人可以靠行律法称义,犹太人和外族人在犯罪和受审判方面没有任何差别。1:18-3:20的内容可以分三个部分:第一,所有人(主要指外族人)都犯了罪(1:18-32)、都在神的震怒之下(1:18),即使没有神的特殊启示,神从他所造的万物中也给了人普遍启示,叫人没有办法推诿(1:19-20);第二,领受神律法的犹太人也犯了罪(2:17-24),要遭受神的审判(2:1-5),因为神照着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并不偏待人(2:6-16),犹太人所倚靠的律法和割礼并不能拯救他们(2:17, 25-29),而且神对犹太人的审判并不会废弃神的信实(3:1-8);第三,全世界一个义人也没有(3:9-18),所有人都不能逃离神的审判(3:19-20),唯一的指望就是通过信耶稣基督而得着神的义(3:21-26)。 1:18-3:20通过描述罪的普及和神的震怒,为3:21-31阐明福音作了烘托和预备。3:21-31对1:16-17中的福音信息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包含三个方面。第一,福音的对象是所有人:神的义毫无区别地临到所有信的人(3:22),既包括犹太人、也包括外族人,既包括受割礼的、也包括没有受割礼的(3:29-30)。第二,福音的内容是神的义:神的义体现在神赋予人的称义”状态”,神的义临到所有信耶稣基督的人(3:22);神的义也体现在神使人称义的救赎”工作”,神设立了耶稣为赎罪祭来使信的人称义(3:24-25);神的义还体现在神自身的公义”属性”,神使人称义的目的是显明他自己的义,也使人知道他的公义(3:26)。第三,称义的要求是人的信:人称义是因着神的恩典(3:24),凭着耶稣的血,也是藉着人的信(3:25),而不是靠行律法(3:27-28);因此,神的救赎恩典和人的信心回应是称义必不可少的两个前提;需要强调的是,人的信心也是出于神的恩典,而不是可以自夸的行为(弗3:8-9)。在4:1-25中,保罗对3:27-31中关于人称义靠信心而不是行律法的论点,从四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论证:亚伯拉罕称义是出于恩典、因着信心,而不是靠行为(4:1-8);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是在受割礼之前,因此他是所有信之人的父,无论是否有受割礼(4:9-12);神给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应许,不是因着律法,而是藉着因信心而来的义(4:13-22);因信称义不单是针对亚伯拉罕,也是针对如今的信徒(4:23-25)。 保罗通过1:16-17和3:21-31充分显明了福音的三个方面:福音的对象是所有人,福音的内容是神的义,称义的要求是人的信。无论是我们自己对福音的认识,还是在给别人传讲福音的时候,在这三方面中最容易忽视的就是神的义。如果人对神的义没有深刻的认识,人的信也必定是浅薄的,这也是保罗在讲因信称义之前先讲人的罪的原因(1:18-3:20)。 神的义首先体现在神自身的公义”属性”,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人的罪性。有许多人无法接受基督信仰,是因为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罪,但是也有许多人正是因为认识到自己的败坏,才明白神的大爱,并因此而深深地爱神;例如用香膏膏耶稣的有罪的女人(路7:36-50),罪人中的罪魁保罗(提前1:15),对教会历史有深远影响的”浪子”奥古斯汀,等等。正如保罗所说的: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 神的义也体现在神赋予人的称义”状态”,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人的无力。有许多人无法接受基督信仰,是因为不愿意倚靠别人来拯救自己,认为自己的命运应当由自己负责。这样的人要么是对神的标准完全无知,如同那个向耶稣求问永生的财主一样(可10:17),要么就是还没有经历过靠行为称义的绝望,如同宗教改革先驱马丁路德在领悟”因信称义”之前的状态。马丁路德曾经对”上帝的义”这个词闻而生厌,因为他在上帝面前是一个良心不安的罪人,不知道自己的善行能否平息神的怒气;但当他通过罗马书1:17,明白上帝通过恩典和怜悯使人因信称义的时候,他立刻感到自己得到了重生,”上帝的义”使他在更大的爱中有说不出的甜蜜,保罗的话(1:17)使他进入了天堂之门。(选自《这是我的立场:改教先导马丁‧路德传记》) 从圣洁之神的公义”属性”到有罪之人的称义”状态”,这看似无法调和的冲突,正是由神使人称义的救赎”工作”所成就(3:24-25)——这便是”神的义”的真正含义。若我们传福音的时候,能够将神的义完全地讲明,相信这福音必定能够彰显神的大能,拯救所有听见而相信的人(1:16-17)。 文 / 周元圣
保罗在论述完因信称义的救赎恩典之后(3:1-5:12),便开始进入因信称义的生活实践 (5:13-6:10)。 3:1-5:12论证了人称义是因着信心,而不是靠行律法;5:13-6:10则延续前面的结论,讲述因信称义的人靠着圣灵的能力爱人如己,就成全了全部的律法(5:13-14)。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搅扰者要求信徒守律法的错谬:人战胜肉体的私欲,是通过顺从圣灵的引导,而不是服从律法的权柄 (5:16-18, 22-23)。5:13-6:10可以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放纵情欲的危害和爱人如己的重要(5:13-15);二是顺从圣灵就可以抵挡肉体的私欲,满足律法的要求(5:16-24);三是关于顺从圣灵行事的一些行为准则(5:25-6:6);四是对顺从圣灵与顺从肉体的不同结局的警告,以及对坚持行善的呼吁(6:7-10)。 5:16-24将圣灵与肉体进行了对比,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是圣灵与肉体的敌对:信徒的信仰生活其实是一场争战,争战的一方是从神领受的圣灵,另一方是肉体的私欲(5:17a);信徒作选择并不能随从自己的意愿而行,而取决于服从哪一方的力量,是顺从圣灵的引导还是满足肉体的私欲(5:17b)。不过,圣灵与肉体的争战并不是势均力敌,因为对于信基督的人来说,肉体已经失去了权势(5:24),而圣灵已经取代了曾经的”启蒙教师”律法,为信徒的信仰生活提供正确的指引(5:18)、并赋予得胜的能力;因此,信徒顺着圣灵行事,就一定不会满足肉体的私欲了(5:16)。第二是圣灵的果子与肉体所行之事的对比:肉体所行的是显而易见的各样恶事(5:19-21),行这些事的人必定不能承受神的国;而圣灵所结的是神所喜悦的各样美德(5:22-23),这样的事是没有律法禁止的。这里不是在说,人承受神的国是靠着好行为,而是强调在律法之下顺从肉体私欲而行的人无法达到神国的条件,而在圣灵引导之下结出圣灵果子的人却满足了律法的要求。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加拉太书中因信称义的全备福音(2:15-21),包含着神的恩典和人的责任两方面:一方面,人在神面前称义唯独因着信心、不是靠着行为(3:1-5:12),圣灵是我们得救的凭据(林后1:22; 5:5; 弗1:14)、是神所赐的礼物(3:5),人领受圣灵是因为信福音(3:2)、不是靠行律法;另一方面,因信称义的人必须顺从圣灵而活、结出圣灵的果子(5:13-6:10),神是不可轻慢的,只有顺着圣灵而行的人才能从圣灵收取永生,而顺着肉体而行的人必定从肉体收取败坏(6:7-8; 罗8:12-13)。 保罗关于圣灵与肉体的教导,对基督徒的信仰生活有三方面的启发。第一,基督徒的一生是争战的一生。虽然基督已经一次而永远地得胜了,但是基督徒的使命却是要天天靠着圣灵争战,就是与魔鬼(弗6:11)、与罪(来12:4)、与肉体的私欲(5:17)、与世界的诱惑(约一2:15)、与反对信仰的人(腓1:27-28)争战,就是在逼迫中忍耐到底(太10:22),在冲突中忠贞不二(太10:37),在苦难中成就荣耀(林后4:17),在死亡中见证胜利(启12:11)。虽然基督的生命是全然圣洁、完美无瑕,但基督徒的生命却是要天天靠着圣灵成圣,就是在犯罪时认罪(约一1:9),在忧伤中悔改(林后7:9),在软弱中倚靠神的能力(林后12:9),在不成熟时竭力进入完全(来6:1)。基督徒的一生是生命不息、争战不止的一生,也是目标坚定、充满盼望的一生,因为等我们打完那美好的仗、离世见主面的时候,就必有公义的冠冕为我们存留(提后4:6-8)。 第二,基督徒的一生是得胜的一生。罪和死是人类一切痛苦的根源,历史上人们想尽各种办法来处理罪和死的问题:犹太教徒遵守摩西律法,佛教徒断绝欲望、行善积德,唯物主义者则追求物质方面的进步。唯有基督徒——其实不是基督徒、而是基督(林前15:55-57)——才真正地战胜了罪和死。基督徒靠着圣灵,就能脱离罪和死的权势,在基督里面得着自由(5:1)。因此,基督徒面临的争战与世人不同,无论争战有多么艰难惨烈,胜负已经确定,因为当我们为福音的信仰争战的时候,这就已经证明我们是得救的、敌人是灭亡的(腓1:28);只要我们稳稳地站立在胜利的阵营当中,坚定地信靠基督、顺从圣灵(5:16),就能够抵挡仇敌的一切攻击(弗6:13),并且在一切事上得胜有余(罗8:37)。 第三,基督徒的一生是结果的一生。常常有人会问这样的问题:一个人得救的凭据是什么?一个简单的答案就是领受圣灵(林后1:22; 5:5; 弗1:14)。那么一个人领受圣灵的凭据是什么?答案就是结出圣灵的果子(5:22-23)。凡好树都结好果子,唯独坏树结坏果子(太7:17);同样地,领受圣灵的人会结出圣灵的果子(5:22-23),而随从肉体私欲而行的人会结出显而易见的坏果子(5:19-21)。关于圣灵的九个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赐、良善、信实、温柔、节制,不信主的人或许可以模仿,但是因为没有生命在里面,就经不起考验、也不会长久;而有圣灵内住的人结出的果子,或许起初看起来微小不成型,但是因为有生命在里面,就会逐渐成长为成熟饱满的果子。培育圣灵果子的方式,就是顺着圣灵行事(5:25),在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包括不可贪图虚荣和心生骄傲(5:26; 6:3-5),用温柔的心使犯罪的人回转(6:1),担当彼此的重担(6:2),把握时机向众人行善(6:9-10),等等。愿每一位信徒都能靠着圣灵结出许多果实,不只是结出造就自己的生命之果(6:22-23; 罗6:22),更是结出祝福别人的使命之果(约15:16; 罗1:13)。 文 / 周元圣
在阐明因信称义的福音之后(2:15-21),保罗接下来对福音的真理进行了展开论述(3:1-5:12)。3:1-5:12是加拉太书的核心部分,包含四个环节,第一是保罗通过一系列的反问,对加拉太信徒进行责备(3:1-6):他们已经接受了基督的十字架、却仍然被迷惑(3:1),已经靠着圣灵开始了信仰的生活、却还要靠着肉体成全(3:4)。第二是通过亚伯拉罕的故事来说明,人称义并成为神的儿女,是靠着信心而不是靠行律法(3:7-4:7)。第三是通过提醒加拉太信徒过去被律法奴役的光景(4:8-11)、过去对保罗的接纳(4:12-20)、以及如今按着应许作了儿女(4:21-31),来呼吁他们回归真理,不要偏离使人得自由的福音。第四是对信徒的劝勉和警告:一方面,保罗郑重地警告,信徒必须在靠基督称义和靠行律法称义中二选其一,因为靠律法称义的人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5:1-6);另一方面,保罗也严厉地宣告,那些传割礼的搅扰者必定要受刑罚(5:7-12)。 在3:7-4:7中,保罗通过两个与亚伯拉罕相关的事件,论证了因信称义的救恩。亚伯拉罕是以色列救赎历史中的奠基性人物,是救恩之始(创13:15)、祝福之源(创12:1-3)、犹太之祖(太3:9)和万国之父(创17:5)。当时犹太人中的搅扰者,很可能是用亚伯拉罕的故事作依据,来证明外族信徒需要受割礼、守律法,才能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因此,保罗通过分析与亚伯拉罕相关的两个事件,来否定搅扰者的观点。第一件事是关于亚伯拉罕的称义:亚伯拉罕称义是因为信神(3:6),因此有信心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3:7)。保罗对此作了两方面的阐述:一是有信心的外族人也能和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3:8-9),二是人唯独因着信心就可以称义(3:10-14)。在3:10-14中,保罗通过三个步骤论证了”行为”在称义中的无效性,以及”信心”使人称义的充分性:第一,靠”行”律法称义的都在咒诅之下,在神面前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律法称义,因为义人必因”信”得生(3:10-11);第二,律法本来不是出于”信”,而是说”遵行”这些事的人必因这些事而活(3:12),结合第一个步骤得出的结论就是,人不能靠”行”律法得生;第三,基督替我们受了咒诅,就救赎我们脱离了律法的咒诅,因此我们因着”信”,就能领受亚伯拉罕所蒙的福,并且领受所应许的圣灵(3:13-14)。 与亚伯拉罕相关的第二件事,是以亚伯拉罕之约为起点的神的救赎历史(3:15-22)。这个例子与前面的区别在于,保罗不是在强调”行为”的无效性,而是强调”律法”的局限性。摩西律法是在神与亚伯拉罕立约430年后才有的,因此律法不能把神的约废除、使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落空(3:15-17);并且人领受神赐的产业,不是出于律法,而是出于应许(3:18)。神的产业在旧约常常代指地土(创28:4),在新约则是指基督和基督里的属灵福分(弗1:3-14)。既然这样,为什么要有律法呢?神赐律法有两个作用:一是为过犯的缘故而加上(3:19b),为要把所有人都圈在罪中(3:22a);二是作为启蒙教师,等到信的道理显明出来的时候,将人领向基督,使人因信耶稣基督而称义(3:22b-24),并且脱离律法的管辖(3:25)。 至此,因信称义的救恩之道就清楚了: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行律法称义(3:11,21),但所有信基督的人,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族人(3:28),都是亚伯拉罕的后裔(3:7,29);他们不再在律法之下作奴仆(3:25; 4:1),而是归入基督作神的儿子(3:26; 4:5),并且领受神赐的圣灵(3:5,14; 4:6),承受神所应许的产业(3:29; 4:7)。 如今我们对因信称义的概念或许并不陌生,但是将其正确地应用到信仰生活中却并不容易,主要原因是因信称义所基于的”恩典”,是这个世界严重缺失的。保罗告诉我们,信基督之后就不再作奴仆,而是成为神的嗣子(4:1-7)。从奴仆到儿子的转变,是与行为无关的身份和关系上的改变,这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因为奴仆无论在行为上有多么好、仍旧是奴仆,而儿子无论犯了多大的错、依然是儿子(路15:11-32)。然而,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信了基督、成为神的儿女之后,并没有表现出作神儿女的自由(5:1),而是像过去作奴仆的时候一样 (4:8-11),依然生活在惧怕之中(约一4:18)。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在过去的生命中,从来没有体验过真正作儿女的感受,这不是说他们没有与父母一起生活过,而是说他们与父母的关系不是基于恩典、而是基于行为。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孩子需要通过好的行为表现,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赚取父母的爱。在这种恩典缺失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会不自觉地将地上父亲的形象投射到天父身上,会习惯性地以行为表现衡量自己的救恩,并努力地遵守新约的诫命来取悦神,如同曾经努力地满足父母的期待一样。即使是成长在相对健康的家庭中的信徒,也会面临靠行为称义的试探:因着我们肉体残留的罪和这个世界价值观的影响,我们若不时时警醒、常常被福音更新,就容易像加拉太人那样,靠着圣灵开始信仰的生活,却要靠着肉体——包括属灵恩赐、神学知识、经验智慧、个人能力等等——来成全(3:3)。 愿我们在每天的信仰生活中,更深地认识因信称义的恩典:我们因着信基督而”白白地”称义(罗3:24),是因为神把基督”白白地”赐给了我们(罗8:32);但如果我们认为自己的义是藉着行为来的,基督就”白白地”死了(2:21)。如果我们已经”白白地”领受了因信称义的恩典,就让我们将这样的恩典,也”白白地”分享给还没有领受的人吧!(太10:8; 林后11:7) 文 / 周元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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