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彼得前书 2:11-12 受苦的客旅

彼得前书1:1-2:10讲述了神为信徒成就的救恩,以及信徒对救恩当有的回应,就是”要圣洁”(1:15-16)。信徒的圣洁既体现在信徒与神的关系(2:3-5, 9),也体现在信徒彼此之间的关系(1:22),更体现在信徒与世界的关系(2:5,9):信徒蒙召成为圣洁,不单是得着了作圣洁国民的身份,更是被赋予作尊君祭司的使命,就是向世界宣扬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2:9)。信徒既已成为神的子民,就不属于这世界,因此必然会受到世界的敌对(约17:14)。信徒与世界的冲突是信徒所受之试炼的主要来源:信徒虽然被神拣选成为神的子民(2:9),却仍然在世上作客旅和寄居的(2:11);虽然已经藉着神的道得了重生(1:23),却仍然要对抗肉体的私欲(2:11);虽然蒙了神的怜恤(2:10),却仍然要遭受教外人的毁谤(2:12; 3:16; 4:4)。然而,信徒与世界的冲突却是信徒彰显圣洁的重要途径:信徒在教外人中品行端正,就能使那些毁谤的人因为看见信徒的好行为,在鉴查的日子颂赞神(2:12)。
彼得前书2:11-5:11讲述了信徒在异教世界中当如何过圣洁的寄居生活,就是要效法基督为义受苦的榜样(2:21; 3:18),在世上作圣洁的客旅(2:13,18; 3:1),为行善而受苦(2:20; 3:17; 4:14),使神的名得着颂赞 (2:12; 4:11,16)。2:11-5:11的内容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第一个部分是2:11-3:12,讲述了信徒在异教社会,要为主的缘故顺服人的权柄(2:13,18; 3:1),包括顺服人的一切制度(2:13-17)、作奴仆的要顺服主人(2:18-25)、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3:1-6)。信徒可以如此行,是因为基督也为我们受过苦,给我们留下了榜样,并且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可以为义而活(2:21-25)。彼得在2:11-3:7所讲的顺服,不同于保罗在以弗所书5:21-6:9所讲的顺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顺服的对象:信徒为主的缘故,不只是要顺服主内的权柄,更是要顺服教外人的权柄,例如仆人要顺服乖僻的主人(2:18),妻子要顺服不信道的丈夫(3:1)。第二是顺服的动机:信徒为主的缘故顺服不信主之人,是在因行善而受苦,这在神看来是有福的、是极宝贵的(2:19-21; 3:4),原因在于信徒就是为此蒙召——因为基督也曾为义受苦,要使信徒跟随他的脚踪而行 (2:21-23),并且主耶稣亲身为人担罪,使得信徒可以为义而活(2:24-25)。第三是顺服的果效:信徒为主的缘故顺服并且受苦,结果就是使人得救、使神得荣耀,例如信徒顺服君王的权柄是要藉着信徒的善行塞住糊涂无知人的口(2:15),妻子顺服丈夫是要使不信道的丈夫因着妻子的品行被感化(原文是”被赢得”)(3:1-2)。总结来说,信徒在异教社会要过圣洁的生活,因为信徒就是为此蒙召,好使他们承受福气,因为主的眼睛看顾义人,但主的脸敌对作恶的人(3:8-12)。
第二个部分是3:13-4:11,彼得从神的祝福和审判的角度,阐述了信徒因基督的缘故为行善受苦是有福的,包含四个方面。第一,信徒为行善受苦是有福的,因为为行善受苦总比为行恶受苦要好(3:13-17)。第二,基督也曾因行义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领人到神面前;他又藉着复活战胜了邪灵(3:18-19),如今已经进到天上,在神的右边得着了荣耀权柄(3:18-22)。2:21-25与3:18-22都是在用基督因行义受苦的经历,来证明信徒为行善受苦是有福的(2:20; 3:17),但侧重点有所不同:2:21-25侧重于讲基督因行义受苦、却甘心顺服(2:23),给信徒留下了榜样(2:21),并使信徒可以为义而活(2:24);3:18-22则侧重于讲基督因行义受苦、却复活得荣(3:18,22),以此来表明信徒效法基督为行善受苦,也会与主一样同得尊荣。第三,基督既然在肉身受过苦,信徒也当以同样的心志装备自己,这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在肉身受苦是基督得荣的途径,同样也是信徒得荣的途径;二是有受苦的心志就表明与罪断绝,不再随从人的私欲、只顺从神的旨意(4:1-2)。第四,信徒当以末世的眼光过现在的生活,包括要警醒祷告、彼此相爱、善用恩赐、在一切事上荣耀神(4:7-11)。
第三个部分是4:12-5:11,彼得从神的荣耀和审判的角度,进一步论证了因作基督徒而受苦是一件值得欢喜、充满荣耀的事,包含三个方面。第一,信徒遭遇火炼的试验不要以为奇怪,倒要欢喜,因为信徒既然在基督的受苦上有分,就要在他的荣耀上有分(4:12-16)。第二,基督徒受苦是神在当下对义人的”审判”(4:17-18),这审判与神在末后的审判不同(4:5),不是要定人的罪,而是要藉着苦难试验人的信心(1:7)、炼净人的私欲(2:11; 4:1-2)、成全人的救恩(4:18; 5:10);所以,那继续顺着神的旨意受苦的人,要继续地行善,把自己的生命交托那信实的创造者(4:19),如同基督也曾将自己交托给那公义的审判者 (2:23)。第三,信徒要按着神的旨意过群体的生活,例如作长老的要按着神的旨意牧养群羊,青年人要顺服年长的,各人要谦卑、警醒、用坚强的信心抵挡魔鬼,等等(5:1-11);这样就必定会得着永远的荣耀(5:4,10)。
彼得前书2:11-5:11充分论述了信徒为行善受苦的原因、动机和意义:为行善受苦的原因是异教社会的逼迫(2:12; 3:16; 4:4),动机是基督也曾为义受过苦(2:21-25; 3:17-22),意义是使神的旨意成就,包括使神得荣(2:12; 4:11,16)、使非信徒得救(3:1)、使信徒得福(2:20; 3:14; 4:12-14; 5:4,10)。彼得在书信的结尾总结到,这一切都是神真正的恩典——包括神的拣选和救赎(1:3-12)、圣洁的呼召(1:13-2:10)、受苦的客旅(2:11-5:10)、神的保守和坚固(5:7,10),但信徒要在这恩典上站立得住(5:12)!
世上没有人喜欢受苦,为行善受苦更是违背了人的本性;然而基督却罪人受了苦,正如保罗在罗马书所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好人死,或有敢做的;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对我们的爱就在此显明了。”(罗5:7-8) 基督自己作了榜样,也吩咐他的门徒要如此行(2:21)。耶稣在论到要爱仇敌时说到:”如果单爱那些爱你们的人,那有什么好处呢?罪人也爱那些爱他们的人。”(路6:32) 同样地,基督徒如果因为行恶而受苦(2:20; 3:17; 4:15),那有什么可夸的呢,罪人也常常为行恶受苦。
许多基督徒会感觉给身边熟悉的人传福音很困难,如果问对方为什么不肯接受福音,常常听到的回答就是看不到神迹,或者没有在基督徒的生命中,看到足以使他们信服的改变。其实神在人身上所行的最大神迹,不是治病赶鬼等明显的神迹——这不是神的终极目的,而是神将人转变成耶稣的样式,愿意为行善而受苦;信徒生命所发生的最大改变,不是有更多的知识、更大的恩赐、更好的服事——这不是基督徒生命的本质,而是人愿意效法耶稣的样式,愿意为行善而受苦。为行善而受苦,是基督徒有别与教外人的重要特质,因为这是怜悯胜过审判的恩典(雅2:13),是用爱遮掩过犯错的温柔(4:8; 箴10:12),是以善胜过邪恶的忍耐(罗12:21),是用义代替不义的舍己(3:18) ——这不是从世界而来的,而是主耶稣独有的生命样式,也是所有跟从耶稣脚踪而行的基督徒的生命样式(2:21)。所以,我们在给人传福音的时候,除了用言语(3:1),更重要的是效法主耶稣活出基督徒的特质,就是在教外人面前作圣洁的客旅,乐意为行善而受苦,包括品行端正(2:12)、顺服权柄(2:13, 18; 3:1)、存心谦卑(3:8)、尊主为圣(3:15)、温柔待人(3:16)、断绝私欲(4:2)、彼此相爱(4:8)、忠心服事(4:10)、在一切事上荣耀神(4:11)。当信徒如此行的时候,教外人只会有两种回应:要么被堵住口(2:15; 3:16),要么被赢得灵魂(2:12; 3:1)。那么,你愿意为了神的荣耀,也为了未信主的家人、朋友、同事的救恩,甘心为行善而受苦吗?
文 / 周元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