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弗所书5:22-33 主内的夫妻关系

与罗马书12:1-2类似,以弗所书4:1以”因此”作转折,从”神已经为人作了什么”,转到”人应当如何回应神”。1-3章讲到神藉着基督从死人中复活(1:20)成就了救恩(1:7),创造了以基督为元首的教会(1:22-23),也藉着教会彰显神的智慧、能力和荣耀(2:10, 21);4-6章则以1-3章的内容为根基,劝勉在基督里得着新身份的信徒,行事为人要配得上所蒙的呼召(4:1)。4-6章从多方面教导了信徒当如何过与身份相称的信仰生活:要持守圣灵所赐的合一(4:2-6);要用神赐给各人的恩赐建造教会,使教会长大成熟(4:7-16);要除去从前旧人的生活方式,活出新人的样式(4:17-5:2);不要沾染污秽的事,行事为人要像光明的儿女(5:3-14);不要作愚昧人,要被圣灵充满(5:15-20);要以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5:21),按着神的心意处理丈夫与妻子(5:22-33)、父母与儿女(6:1-4)、主人与仆人 (6:5-9) 之间的关系;最后是要靠着主的能力与魔鬼争战(6:10-20)。这些劝勉涉及信仰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在成圣道路上或多或少都会经历到的,其中非常重要却常常被忽视的一点,就是主内的夫妻关系(5:22-33)。
保罗在对主内夫妻关系的阐述中,有三个方面是基督徒婚姻中严重缺失的。第一是妻子顺服丈夫。妻子顺服丈夫这个原则,在如今的世代很难被人接受,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对”顺服”的误解:一方面,妻子顺服丈夫的动机,不是以卑微者的身份屈从于文化潮流,而是以仆人的心态(可10:42-45)顺服于救主基督、以及基督所设立的权柄,因为神设定丈夫作妻子的头,好像基督作教会的头(5:23);另一方面,妻子顺服丈夫的方式,不是伏在权柄之下”听从”(obey)丈夫——这与儿女”听从”父母(6:1)、奴仆”听从”主人(6:5)不同,而是因着爱、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顺服”(submit)丈夫,如同教会因着爱顺服基督一样。妻子难以顺服丈夫的第二个原因是对权柄的滥用:妻子顺服丈夫是效法教会顺服基督(5:24),因此,这种顺服有明确的原则和界限。首先,我们要清楚妻子对丈夫的顺服不是什么(Arnold, C. E.):妻子不是要”听从”(obey)丈夫,妻子与丈夫不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6:5),妻子不可因着顺服丈夫而丢失自己的身份和价值、放弃发表意见的权利、遭受身体或情感上的虐待,等等。然后,我们也要了解妻子顺服丈夫的一些具体表现:妻子需要接受丈夫的关爱和供养,为丈夫领导家庭提供支持、鼓励和建议,克制自己的掌控欲和发怨言的冲动,调整自己的个人习惯和优先次序、以帮助丈夫更好地领导家庭,等等。不过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如果丈夫没有按照神的心意履行作丈夫的职责,妻子是否还要顺服丈夫。Steven Tracy对于妻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顺服丈夫,给出了六条参考原则:(1) 违背圣经的原则; (2) 对妻子与基督的关系造成损害; (3) 对妻子的良心造成损害; (4) 对儿女的照顾、抚养和保护造成损害; (5) 促使丈夫犯罪; (6) 迫使妻子受到身体、性或情感方面的虐待。妻子对丈夫是因着敬畏基督而”顺服”,而不是迫于权威而”听从”,因此妻子不需要将5:22-24的命令当作是一种束缚;但是,妻子在选择拒绝顺服丈夫时,也要照着神的心意认真省察自己内心的动机,反思自己的选择是否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私欲。
第二是丈夫珍爱妻子。相比于妻子顺服丈夫,保罗用了更长的篇幅来讲述丈夫的责任,就是丈夫要爱妻子,好像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5:25,28,33)。保罗通过两种方式描述了丈夫对妻子的爱:一是基督对教会舍己的爱(5:25, 5:2),二是人对自己身体保养顾惜的爱(5:28) ,这也是基督对待教会的方式(5:29-30; 1:22-23; 4:15-16)。这两方面都很重要,但后者常常是丈夫所忽视的:很多人能在危机时刻做到为妻子舍命,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在日常琐事中对妻子保养顾惜。
丈夫对妻子舍己的爱,有下面一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Arnold, C. E.):丈夫越来越愿意为妻子的益处而舍己;在妻子生病甚至失去自理能力的时候,依然照顾和关爱妻子;在言语上常常警醒,以免对妻子造成伤害;定期营造”精心的时刻”,使妻子感受到自己被珍爱;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杜绝来自其他异性的诱惑和试探,等等。丈夫对妻子的爱,也体现在丈夫按着神的心意作妻子的”头”,例如:丈夫是领导妻子而不是管辖妻子,敏锐地察觉并尽力满足妻子的需求,认识妻子的恩赐并帮助妻子发挥恩赐,在寻求神的旨意时寻求妻子的意见,在出现冲突中带头解决冲突,专注于圣经对丈夫的要求、而不是坚持圣经对妻子的要求,等等。Gary Thomas 在《珍爱》(Cherish)一书中讲到了保养顾惜之爱的一些具体表现:更新眼光,认定并珍惜配偶的独一;甘作绿叶,滋润和衬托配偶的美丽; 相互敬重,识别并满足配偶的需求;恩典护卫,接纳并遮盖配偶的软弱;用心珍爱,呵护和医治配偶的创伤;雕琢言语,重视和调整说话的方式;等等。
第三是夫妻成为一体。夫妻的合一对很多家庭来说是一种奢求,双方能够和睦相处就算是幸福了,其实这远远没有达到神起初设立婚姻的美意。圣经中所启示的夫妻的合一关系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夫妻同作主工,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百基拉和亚居拉同心服事主(罗16:3);二是夫妻相互倚靠,箴言31中丈夫称赞妻子、妻子帮助丈夫,是夫妻在不同职分上合一的美好范例;三是同受主恩(彼前3:7),丈夫与妻子或许在身体上、灵性上、恩赐上、权柄上有差别,但神的恩典不是赐给个人、而是赐给夫妻一体的;四是同心合意,腓立比书2:1-2对信徒合一的劝勉同样适用于夫妻关系,夫妻需要从讲事实、说观点的浅层次沟通,提升到情感分享、灵里契合的深层相交。
在如今女性越来越独立、自我中心越来越强烈、个人主义越来越盛行的时代,圣经所教导的夫妻关系在很多人看来是过时和愚拙的;但是我们不要忽视,保罗在5:22-33中的教导是与文化背景无关的普适性真理,因为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不只是关系到个人和家庭的幸福,更是有着深刻的属灵意义:丈夫与妻子之间的爱与顺服,展现了基督与教会之间的爱与顺服(5:22-27);而丈夫与妻子二人成为一体,更是预表了基督与教会的合一(5:28-32) ——这被保罗称为极大的奥秘!因此,无论是在什么时代,主内的丈夫和妻子都必须按着神的心意过夫妻生活(5:33),因为这与保罗所列举的其他行事为人准则一样(4:1-5:20),是蒙神呼召的基督徒理应去遵行的(4:1;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