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7:36-50 爱的缘由

四福音书中常常讲到罪人对耶稣的正面回应,路加福音体现得最为明显,包括税吏罪人的感恩、麻风病人的颂赞、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犯人的悔改,等等(7:36-50; 17:15: 19:1-8; 23:39-43)。耶稣来到世上是为了给贫穷困苦的罪人带来福音(4:18-21),不相信耶稣的人得不着他的恩典和洁净(4:23-27),并且以恶意对待他(4:28-30);相信耶稣的人则得蒙他的医治和赦免(7:1-10, 36-50),并且以爱心回应他(7:36-50)。路加福音7:36-50讲述了一个罪人以爱心回报耶稣赦罪之恩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了接待耶稣的法利赛人和一个有罪的女人对耶稣的不同态度,他们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法利赛人接待耶稣是因为自己所犯的罪少,而女人服事耶稣是因为自己被赦免的罪多(7:40-43);法利赛人把耶稣接到家里作宾客、以食物来招待 (7:36),而女人则是把耶稣接到心里作恩主、用泪水来感恩 (7:37-38);法利赛人只知道女人平日的罪多(7:39),却看不到女人今日的爱多(7:47),他不觉得自己有赦罪的需要,也不知道自己爱心的匮乏。耶稣比先知要大得多,他当然知道女人是个罪人(7:39),但耶稣来不是要定罪,而是要使世人藉着他得救(约3:17)。旁人因不信耶稣而质疑耶稣赦罪的权柄(7:48-49),女人却因相信耶稣而得着了耶稣的赦罪和平安(7:50)。
女人的爱心不是得到赦免的条件,而是得蒙赦免的回应(7:41-43)。她的爱多正是她多蒙赦免的体现,而法利赛人的爱少也是他少蒙赦免的印证;这并不表明神的赦免有限制,而是源于人的认罪有深浅,正如”健康的人不需要医生,有病的人才需要”(5:31)。耶稣宣告女人的罪被赦免(7:48),这不是在说明女人的爱行是赦罪之原因,而是在肯定女人对耶稣的信心之果效,让她的心里有平安(7:50),正如耶稣对血漏病得医治的女人所说的话(8:48)。
一个人对神的爱有多深,取决于他被赦免的罪有多少,而被赦免的罪有多少,又取决于他对自己的罪认识有多深。那位接待过耶稣的法利赛人对耶稣并没有爱,因为他不认为自己有罪。历史上有另外一位法利赛人,他从前是亵渎神的、迫害人的、凌辱人的(提前1:13),但是认罪悔改之后,就以认识耶稣基督为至宝,将万事看作粪土 (腓3:8),一生为基督而活(腓1:21)、为基督而死(腓3:10),为基督的缘故受迫害、受凌辱(林后12:10);他奠定了初代教会的根基,培养了许多重要领袖,书写了新约十三卷书信:这个人就是自称为罪人中的”罪魁”的使徒保罗(提前1:15)。还有另外一位初代教会的领袖使徒彼得也是如此:他曾经三次否认主 (22:54-62),但是在耶稣复活之后,他三次宣告对主的爱(约21:15-17),并且最终为主的缘故牺牲生命(约21:18-19)。
故事中的女人和基督使徒们的见证告诉我们:主耶稣不在乎我们所犯的罪有多么重,无论是欠五两还是五十两银子(7:41),主都愿意豁免;主耶稣在乎的是我们是否知道自己是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是否愿意凭信心领受主白白的恩免,是否以爱心来回报主的厚恩(7:42-43)。作为蒙恩得救的罪人,我们应当常常反思,自己的信仰生活是否与所蒙的恩相称:我们是否有照着神对我们的爱,来彼此相爱(约13:34)?是否有照着主为我们所作的服事,来彼此服事(可10:43-45)?是否有因着神对我们的饶恕,而饶恕得罪我们的弟兄(太18:21-35)?是否有因着耶稣为我们的降卑,而以谦卑对待我们的肢体(腓2:3-11)?是否有靠着圣灵摆脱”肉体的债”,而不从肉体而活(罗8:12)?是否有因着基督偿还”福音的债”,而不以福音为耻(罗1:14)?如果我们对主耶稣还没有真正地爱过,就说明我们在自己眼中还不够”坏”,还没有真正领受神的赦免和爱。愿女人接待耶稣的故事,能够再次提醒我们思考自己究竟是谁:是赦免多而爱多的女人,还是赦免少而爱少的法利赛人?
文 / 周元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