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可福音 1:1-3:12 他来了!

旧约先知书多次预言耶和华要兴起一位拯救者来复兴以色列,最后一次是耶和华藉着玛拉基先知预言要差派使者为主预备道路(玛3:1)。在玛拉基书之后有四百多年的沉默期,直到以施洗约翰为开路先锋的耶稣基督降世为人,这一预言才成就。四本福音书从不同的视角记述了耶稣的生平:马太福音强调耶稣是犹太人的弥赛亚,开篇是从亚伯拉罕到耶稣的族谱(太1:1-17);路加福音强调耶稣的人性和耶稣对失丧之人的拯救,开篇是耶稣的出生(路1:1-2:52)和从亚当到耶稣的族谱(路3:23-37);约翰福音强调耶稣的神性,开篇是耶稣的起源(约1:1);而马可福音则直接以耶稣基督的福音作开头(1:1),目的是快速而简明地将神的儿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舍命拯救罪人的好消息宣告给世人。
耶稣的出现虽然来得迅速,却并不突兀(1:2-11)。他的身份有着三重见证。第一是旧约先知的见证:耶稣是旧约先知预言要来的主(1:2; 玛3:1),要走神为他预备的路(1:3; 赛40:3-5),要带来神的国度(1:15)、成全人的救赎。第二是施洗约翰的见证:施洗约翰传讲的是悔改的洗礼,预备人心归向耶稣(1:4-5);施洗约翰降卑自己、高举耶稣,传讲说用圣灵施洗的耶稣比自己要大得多(1:6-8)。第三是圣灵和圣父的见证:圣灵仿佛鸽子降在耶稣身上(1:10),表明耶稣基督就是旧约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赛11:1-2);父神的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1:11),表明耶稣既是神的儿子,又是神所喜悦的仆人(赛42:1)。作为神的仆人,在正式开始事工之前,耶稣先被圣灵催促到旷野去,在那里四十天,受撒但的试探(1:12-13)。与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的失败不同,耶稣胜过了试探,这也预示着耶稣作为神新的仆人不会再失败。约翰被捕之后,耶稣也开始了他的传道事工,向世人宣讲神国的福音(1:14-15)。
耶稣的传道既带着权柄,又满怀怜悯(1:16-45)。耶稣的权柄有两方面的体现。第一是带着权柄的呼召(1:16-20):当时的犹太拉比一般不会呼召学生跟从自己、而是跟从神的律法(申5:32-33),但耶稣却直接呼召西门和安得烈跟从自己,这表明耶稣拥有神的权柄。第二是带着权柄的话语(1:21-28):耶稣的教导超越经学家的权柄(1:21-22),而耶稣的命令也胜过污灵的权柄(1:23-28),这让众人都非常惊讶(1:22,27)。耶稣的怜悯有三处体现:一是医治患病的人(1:29-34),二是心系迷失的人(1:35-39),三是亲近不洁的人(1:40-45)。耶稣所展现出来的能力权柄和慈爱怜悯,让他的名声迅速远扬;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接受他。
耶稣的事迹虽广受欢迎,却也饱受质疑(2:1-3:6)。耶稣在地上的所言所行让人们感到十分惊奇,并且对犹太人的宗教习俗造成了巨大冲击;但耶稣不是要来拆毁犹太人的信仰,而是要来更新和成全。耶稣的到来可谓是”惊世代俗”,他给犹太人带来了三方面的变革。第一,耶稣带来了赦免(Forgiveness):他用能力医治了瘫子的病,更是用权柄赦免了瘫子的罪(2:1-12);他呼召税吏作门徒,并且亲近众多罪人和税吏(2:13-16);面对法利赛人的质疑,他说出了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我来不是要召(自以为义的)义人,而是要召(认罪悔改的)罪人(2:17)。第二,耶稣带来了更新(Fulfillment)。一方面,耶稣的降世,标志着神的救恩到来(路4:18-21),就如同婚宴上新郎与宾客同在(赛62:4-5; 约3:28-30);因耶稣的缘故,禁食的哀哭要变为婚宴的欢喜(2:18-19; 亚8:19)。另一方面,耶稣的救恩不是要修补旧的、而是用新的取代旧的,不是要完善旧的传统习俗、而是要用新的国度取代旧的宗教(2:21-22)。犹太人坚持保留”旧衣服”和”旧皮袋”,用传统的眼光看待耶稣,最终将耶稣钉上了十字架;但耶稣一次被”取去”(2:20),成就了永久的”取代”(来10:14)——耶稣的献祭成全了人的救赎、开启了新约时代。第三,耶稣带来了自由(Freedom),具体体现在两次安息日的冲突(2:23-3:6)。第一次是耶稣对习俗规条的重释,耶稣向法利赛人解释了神设立安息日的真正用意: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并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并且人子是安息的主(2:23-28)。第二次是耶稣对律法主义的批判,耶稣向想要控告他的众人提出质问:”在安息日哪一样是可以作的呢:做好事还是坏事?救命还是害命?” 他们却一言不发,耶稣因他们的心刚硬而感到愤怒和难过(3:1-6)。
马可福音1:1-3:6用简短的篇幅对耶稣的身份、耶稣的事工和众人的回应做了初步的描述。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耶稣从起初所宣告的”神的国”(1:15),将会越来越清晰地启示给世人;而耶稣之后所要作的教导和施行的神迹,更是远超门徒的理解和想象。不过,愿意跟从耶稣的人会越来越多地认识他,而不信耶稣的人不仅无法认识他,反而会离他越来越远。
文 / 周元圣